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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材料应用最高奖金1000万元!北京发布氢能产业全面扶持政策
[地址:北京市]元/㎡·天支持氢能技术装备产业化 1.支持产业筑基工程实施:鼓励氢能领域重点企业参与筑基工程,聚焦产业链卡点环节,创新组织模式开展揭榜攻关、样机研发、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解决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技术难题,分批给予攻关投资一定比例奖励。 2.支持新材料首批次应用:将氢能领域新材料产品优先纳入北京市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对于指导目录中的氢能领域新产品首批次应用,按单个产品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给予分档奖励。 3.支持首创产品进入市场:支持属于氢能关键领域补短板,填补国内(国际)空白,技术水平国内(国际)首创的技术产品(统称为首创产品)实现首次应用。根据产品应用效果,按照首次进入市场合同金额的30%比例,择优给予研制单位国际首创产品不超过500万元、国内首创产品不超过300万元的资金支持。 4.支持技术装备首台套应用:将氢能领域发展潜力大、技术水平领先、推广价值高的先进技术优先纳入北京市创新型绿色技术推荐目录,并优先推荐进入本市首台(套)产品目录评审程序,对于推荐目录内技术在京的前三台(套)应用项目,按照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相关政策规定给予支持。 支持氢能基础设施建设 1.支持加氢站建设运营:鼓励新建和改(扩)建符合本市发展规划的加氢站,对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建成(含改扩建)的加氢站,按照压缩机12小时额定工作能力不少于1000公斤和500公斤两档分别给予500万元和200万元的定额建设补贴。对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提供加氢服务并承诺氢气市场销售价格不高于30元/公斤的加氢站,按照10 元/公斤的标准给予氢气运营补贴。 2.支持先进氢能设施建设:按照包容审慎原则,鼓励分布式制氢项目建设,促进氢源就近供应保障;支持开展先进制氢、储运、加氢设施试点建设,对符合新技术新产品小批量验证和规模化推广应用条件的氢能新型基础设施项目,按照项目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支持。 支持氢能标准体系建设 1.支持标准制修订:支持建立符合本市氢能科技和产业发展需要的标准体系,将能产业领域重点标准规范纳入我市重点发展的技术标准领域和重点标准方向。对重点国际标准、国家标准以及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分别按每项不高于100万元、30万元和20万元给予资金补助。对新发布的中关村标准按每项不超过50万元给予资金支持。 2.支持标准化活动:支持企业及相关单位加入国际知名标准化组织,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对企业领军人物等担任国际知名标准化组织(或技术委员会)相应职务的,分别给予企业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20万元资金支持;对企业在京组织、承办国际标准化活动或会议,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的50%、每项不超过30万元给予资金支持。 支持氢能产业创新发展 1.支持企业孵化培育:鼓励建设和培育氢能领域专业孵化器,开展高水平的创业辅导、早期投资、资源对接等专业化服务。符合标杆型孵化器条件的,按照孵化器建设发展情况分类给予不超过2000万元资金支持;根据创业服务机构企业培育数量及孵化服务成效,择优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支持;支持和推荐符合条件的孵化器申报市级和国家级孵化器。 2.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加快推动氢能领域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加大统筹协调与培育扶持力度,强化市区协同开展全面精准服务,对获评专精特新的企业给予区级分档资金奖励。鼓励氢能领域研发设计、中试集成、测试验证等产业支撑平台面向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符合条件的可认定为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给予一定建设补助或绩效奖励;使用公共服务平台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纳入中小企业服务券政策支持范围。 3.支持企业融资发展:鼓励国内外各类投资机构设立主要投向氢能产业的投资基金;支持市、区两级政府投资基金和社会资本联合设立氢能产业政府引导基金;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融资;支持金融机构为氢能相关企业提供创新型信贷产品、专项债券和担保支持等金融服务。 4.支持企业扩大投资:对获得固定资产贷款的氢能领域重大新建、改造项目,给予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单个企业年度不超过3000万元的贷款贴息支持;对固定资产投资纳统有一定贡献且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给予固定资产贷款贴息率不超过2%、单个企业年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普惠性贴息支持;支持氢能企业租赁关键设备和产线用于在京研发、建设、生产,对融资租赁合同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给予不超过5%费率、单个企业年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租赁费用补贴。 5.支持供应链协同: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在京津冀范围内寻找稳定配套商,增强产业链整体韧性。对京津冀范围内首次纳入产业链龙头企业供应链,且首次签订采购合同后实际累计履约金额达到一定额度,按实际履约金额的一定比例对产业链龙头企业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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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促进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地址:北京海淀区]面议一、支持方向 (一)药品领域,主要包括抗体药物、疫苗、重组蛋白及多肽药物、基因治疗、以CAR-T治疗为代表的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治疗、抗体偶联药物、中药创新药、改良型新药、核酸药物等创新药物和高端生物制品,创新化学药及高端制剂,现代中药等。 (二)医疗器械领域,主要包括高端医学影像软件及设备、植介入器械及高值耗材、医疗机器人、先进诊疗设备及生命支持设备、高端康复辅具及器材、体外诊断设备和试剂、基因检测与合成设备、器官芯片、脑-机智能技术、人工智能医用软件、生物医用材料等领域的研发、生产和服务。 (三)其他领域,包括新型服务外包、智能手术室、数字医疗产品和服务等。 二、提升创新研发能力 1.支持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创新研发。对于首次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批准,进入I期、II期、III期临床试验阶段并实现病例入组(或完成关键性临床试验),以及首次取得药品注册许可证,确定在区内产业化的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择优按照不超过研发投入30%的比例,根据所处的临床阶段,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资金支持,同一品种申请多个适应症临床试验不重复支持,每个品种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对首次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确定在区内产业化的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研发生产企业,一次性给予3000万元奖励。产品上市销售收入达3000万元,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励。对于同时获得NMPA和FDA批准临床试验的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在上述已有资金奖励的基础上,一次性给予额外临床补贴500万元。每个企业每年奖励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2.支持CGT药物开展IIT研究。对接全市临床资源,加速推进区内由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IIT研究)。对于已开展IIT研究的细胞与基因治疗药物,在完成相关研究工作后,按照项目入组的病例数、根据实际发生费用30%给予相应补贴,每个项目补贴金额不超过50万元。可支持同一品种申请多个适应症临床试验,每个企业每年补贴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3.支持其他创新药物研发。对于进入I期、II期、III期,或取得上市许可并确定在区内产业化的一类/二类创新药(化学药、生物制品和中药),择优分阶段依次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1500万元、1500万元支持,最高不超过研发投入30%。同一品种申请多个适应症临床试验不重复支持,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经认定的动物创新药等可参照一类新药予以支持。对于获得上市许可的三类/四类/五类药物,按照上市后2年内单品种销售额的5%,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度累计支持不超过1000万元。经认定的添加剂、抗衰老、生物农药等产品可参照三类药物予以支持。 4.支持高端医疗器械研发。对首次获得二类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区内产业化形成销售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产品,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30%,最高100万元支持;对首次获得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30%,最高300万元支持。对首次进入国家/北京市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30%,最高500/300万元支持。对首次进入美国FDA《突破性器械项目指南》(Breakthrough Devices Program)通道的医疗器械产品的研发生产企业,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30%,最高800万元支持。以上政策原则每家企业每年支持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上述各奖励不重复叠加,择优取高予以支持。 5.对在海淀区生产或结算的医疗器械企业,单品种年产值或销售收入首次突破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2亿元、10亿元、20亿元,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支持,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实施晋档补差,但不超过企业当年的综合贡献。 6.支持企业申请国外注册认证。对于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药品,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30%,每个品种最高10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首次获得美国食品药品监督局(FDA)、欧洲药品管理局(EMA)、欧洲共同体(CE)、日本药品医疗器械管理局(PMDA)等机构批准,获得境外上市资质并在相关国外市场实现销售的医疗器械,择优给予不超过海外发生的实际注册费用(含海外注册费、检测费、当地代理费)30%,每个品种最高给予100万元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7.支持拓展大品类的license-out业务。对于形成重大原创品种,通过转让专利、临床批件、销售许可权等形式产生收入、税收的企业(包括转让收入、里程碑收入和未来药品上市分成等),根据授权方两年内所获协议收入的10%给予资金奖励,最高1000万元。每家企业最高支持3000万元。 8.发布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专项。围绕细胞培养基、一次性生物反应器、基因编辑技术、酶促合成反应、递送系统、肿瘤、自身免疫性疾病等重大疾病治疗靶点发现、医学影像设备核心零部件等底层技术重点领域,由政府发布攻关方向。根据项目技术创新性和投入情况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鼓励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面向医药健康产业需求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基础前沿技术联合攻关和示范应用,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效能。对于组成创新联合体的龙头企业,根据创新联合体运营成效,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5000万元支持。 9.支持现代生物育种创新。对利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选育并列入国家、北京市主导(主推)品种名录的主要农作物,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非主要农作物列入国家、北京市主导(主推)品种名录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同一品种只享受一次国家或市级奖励。 对利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选育的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国家、北京市审定后在海淀区首试推广种植不少于50亩(含)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奖励;非主要农作物新品种通过国家或市级登记后在海淀区首试推广种植不少于30亩(含)的,给予20万元奖励。同一品种只享受一次国家或市级奖励。 对利用现代生物育种技术选育并获得新品种保护权的,给予10万元奖励。 三、支持人工智能在医药健康领域应用 10.支持AI赋能药械研发、临床研究。通过AI发掘临床需求,搭建AI药物发现平台,对于取得靶点确认、临床前候选化合物(PCC)等初步验证成果,或推进至IND等关键性阶段的创新药项目,结合创新性、平台投入情况等,给予最高1000万元支持。对于AI加速医疗器械研发类项目,参照对于医疗器械的支持条款予以支持。 11.支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医药健康领域全产业链应用项目。聚焦数字技术驱动的未来趋势性项目,支持AI辅助影像识别与诊断、智能化手术机器人、脑机接口与类脑芯片、新型生物医用材料、可穿戴设备、数字疗法等医工交叉结合项目,开展医疗应用场景,提升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水平;支持开展临床试验智能管理、生产工艺数字转型等场景应用;参照技术创新性、投入情况等,给予最高3000万元支持。 四、支持龙头企业和优质项目落地 12.支持重大成果和创新资源落地。支持全球药品、医疗器械领军企业在区内建设区域总部和研发中心;对于国际化团队、持有全球专利、预期有重大突破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企业或项目落地,根据创新性、投资规模等,单个项目最高给予1亿元支持。 13.支持综保区引进医药健康国际知名企业及机构。入区企业从境外进口的货物在区内使用,无需缴纳关税、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在区内进行货物交易,无需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从境内进入综保区的货物视同出口,可退消费税和增值税;允许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开展高技术、高附加值、符合环保要求的保税检测和全球维修业务。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在综合保税区开展进出口检验认证服务等吸引企业保税研发。 五、优化产业生态 14.支持医药健康产业孵化平台,支持投资机构、领军企业等主体建设原创新药、合成生物学、计算生物学、高端医疗器械等产业孵化平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落地进程,根据平台运营成效,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其中,30%用于运营支持,70%根据绩效进行奖励。 15.引进一批国际知名孵化平台,支持传统医药健康孵化平台转型升级。根据孵化器运营成效,分别给予国际知名孵化平台、高潜力孵化平台、传统孵化器连续三年每年最高1000万元、最高300万元、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16.支持一批医药健康共性技术平台,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重点针对企业有需求、但独立建设运营成本较高的共性技术平台进行支持,补齐实验室成果向工业化量产推进的短板,为科技企业提供相关设计、测试、认证、打样、CRO、CDMO等服务;根据平台运营成效,按照运营和服务费用最高20%比例,给予连续三年累计最高5000万元资金支持。 17.支持一批医药健康枢纽型平台,整合创新要素资源。鼓励园区运营方、孵化器、社会组织等建设枢纽型平台,为企业提供标准制定、成果转化、国际交流、平台搭建、产业研究等特定功能或面向创新药、医疗器械等行业领域的纵向服务。根据平台运营成效,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18.加强人才服务。加强对于医药健康紧缺人才的引进力度,形成从战略科学家到领域顶尖人才、专业人才、青年人才等为主体的多层次人才梯队。对于拥有国际知名医药企业研发和高级管理工作经验的核心人才,给予100万元资金支持。 19.支持一批医药健康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对特色产业园运营方,按产业服务和公共设施建设总投资额最高20%比例,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对未达到特色产业园标准的园区运营方,按一定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每家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鼓励园区运营方引进和培育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园区运营方,按照新引入、新培育企业区级经济贡献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每家每年给予最高300万元资金支持。 鼓励通过自主、联营、租赁等方式对老旧厂房及附属建筑物、配套设施开展结构加固、绿色低碳改造、科技场景打造及内外部装修等投资改造,利用老旧厂房打造科技园区、开展医药健康产业制造、测试等建设。对符合条件的工业厂房改造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最高30%比例,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金支持。 20.加强医药健康领域宣传推广。支持举办高端论坛、榜单评选、赛事路演、新技术新产品发布、技术交易、产业对接、组织企业去国外参展等创新创业专业活动。对于符合条件的活动举办机构,根据活动规模与效果,按照活动总费用最高50%比例进行补贴,每家机构每年奖励金额最高500万元。对影响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活动优先给予会议场地、对外宣传等综合支持。 六、附则 21.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措施多项条款或海淀区其他扶持政策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予以支持。对于特别重大项目,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后可适当提高支持标准。符合北京市市级其他扶持政策规定的,可申请同时享受市、区两级政策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 22.本措施由北京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增强政策的创新性、先进性,稳定企业驻区发展。实施期间,如遇国家、北京市相关政策调整,将做相应调整。《2022年海淀区医药健康产业发展专项申报指南》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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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关于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若干措施
[地址:北京海淀区]面议为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建设金融强区,2月19日,《海淀区关于促进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在2024海淀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会上正式发布,吸引金融要素聚集,引导投资人工智能、医药健康等重点产业,鼓励金融服务创新,促进企业上市。 在加快金融要素集聚建设金融强区方面, 措施对新落户的总部金融机构,给予最高5000万元一次性补助、最高1200万元购房补贴、1000万元一次性增资补助。 在引导社会资本支撑区域创新方面, 措施对养老金、险资、银行理财资金等耐心资本在海淀参与设立基金,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对聚焦人工智能、生物医药、养老健康等领域的股权投资机构,给予每年最高300万元投资奖励。 在鼓励金融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方面, 措施对为面向科技型企业开展认股权贷、科技人才贷试点的银行,给予每家每年最高100万元补贴;鼓励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对通过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融资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 措施支持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高质量发展,对新迁入上市企业,给予最高3000万元奖励;对在境内外上市的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上市奖励;对支持企业在港交所上市的基石投资者,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此外,措施还在引进金融人才、举办科技金融交流活动等方面,出台专门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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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一批)
[地址:北京市]面议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要求,瞄准中小企业服务要素精准施策,坚持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促进中小企业调结构强能力,实现健康、高质量发展。根据《北京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和《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现发布《2024年度北京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一批)》。 一、重点方向 (一)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方向1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绩效评价奖励。经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2023年度服务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分级分档给予服务绩效资金奖励。绩效评价不合格的,包括未参加评价、未达到评价标准中基础门槛条件或绩效评价得分不足80分的,撤销已授予的示范平台或示范基地称号。(具体详见附件1) 方向2 中小企业服务券补贴。公开征集遴选具备企业需求大、综合评价好、市场销量高的产品作为服务券配券产品。征集范围包括数字化赋能、上云用云、人才与培训、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业设计、信息化开发、上市培育、财税审计、市场开拓、法律咨询等领域。对中小企业购买使用服务券产品给予一定资金补贴,以降低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资金补贴由服务机构申请兑付。单个中小企业补贴额度为:北京市普通中小微企业年补贴上限2万元,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年补贴上限10万元,北京地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年补贴上限20万元。单笔合同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方向3 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奖励。对获评的2023年度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进行一次性奖励,单个集群奖励不超过200万元(2023年度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名单见附件3)。 方向4 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奖励。对在创客北京2024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获奖项目给予一定资金奖励。具体奖励标准另行发布。 (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 方向5 中小企业首次贷款补贴。对在北京市贷款服务中心登记的、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签订贷款合同并放款的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业务,给予100bp的贴息或担保费用补助,补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逾期或展期不予补贴。具体要求及标准见《北京市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贴息及担保费用补助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 (三)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 方向6 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补助。对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期间,北京市专精特新制造业企业购买数字化赋能服务或产品,且验收合格的合同额累计超过100万元(含)的项目,按照不超过合同额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具体详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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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生物医药科技园、可排污研发厂房600−5000平米
[地址:石家庄高新区秦岭大街]4500元/㎡位于石家庄高新区国际生物医药园核心区域,万亿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中心,完善的配套,交通,优越招商政策。 针对实验检测、 生物医药 、 医疗器械 、医药中间体,新药试剂、保健药品等研发生产基地; 规划为9层框架厂房,层高4.2米6.9米,分割面积6003000平米; 可以贷款,首付2050%,贷款年限510年 依托医药 产业园 完善的排污设施、通风设施,可以达到中试研发、可排污要求; 配套有 冷库 、共享实验室及检验检测设备,满足企业需求。 享受 高新区 企业扶持政策,高新技术、人才奖励、招商引资等资金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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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层钢结构厂房2300元/平米现房招商 可贷款
[地址:河北邢台市新河县经济开发区]2200元/㎡厂房 结构: 厂房 厂房 层数: 单层 消防 等级 : 丙类 厂房 面积: 1650 平米 办公 面积 : 无 单层 面积 : 1650 平米 空地 面积 : 占地 面积 : 200 亩 宿舍 面积 : 厂房 高度: 12 米 厂房 檐高: 9 米 配电 容量 : 380 千伏安 厂房 跨度: 厂房 柱距: 消防 等级 : 丙类 天车 承重 : 10 吨 货梯 承重 : 地面 承重 : 厂房 售价: 面议 厂房 特色: 可办环评 厂房 位置: 新河 汽配产业园 新河县经济开发区 【厂房简介】 层高12米单层钢结构 厂房 预留天车,稀缺产品、现房现房2350元/平米招商中,面积从1650-1万平米之间可选。 位于邢台市新河县经济开发区, 200亩园区,配套齐全,欢迎汽配产业、装备制造、机械加工、轻加工行业等企业前来考察。可贷款、可喷涂、喷漆,办环评,现房即买即用。 项目距离青银高速口、邢衡高速口8公里 项目距离石家庄96公里。 项目距离衡水市65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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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软件园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元/㎡·天中关村软件园地处北京西北部,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紧邻清华、北大、北体大等名校和中科院各科研院所,是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国家软件出口基地 ,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科创中国开源试点园区。项目总占地面积2.6平方公里,总建筑规模310万平米。园区由商务区和自然形态的研发区组成,研发区以组团的形式,在森林绿地中自由疏散分布着60多栋形态各异,独具特色的楼宇,充分体现了让科技融入自然的设计理念。 在新型IT服务、云计算、移动互联、大数据、人工智能、量子科学等方面形成全国领先的特色产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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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 昌平区支持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地址:北京昌平区]面议昌平区制定出台《昌平区支持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旨在充分发挥未来科学城攻关未来科技、发展未来产业、集聚未来人才的优势,卡位未来新赛道,催生新质生产力,推进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生物制造创新策源地和产业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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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蒙(亦庄·赤峰)科创产业园
[地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元/㎡·天京蒙(亦庄 赤峰)科创产业园位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和街5号,占地面积26.4亩,建筑面积6.28万平方米,总投资6.22亿元, 是内蒙古在北京建设的首个飞地园区,为京蒙帮扶工作科技创新与产业深度融合树立标杆。项目 由3栋塔楼和1个裙房组合而成,生产厂房和研发实验总面积近40000平方米,标准楼层6米以上,柱网9.9米,承重800至1000公斤,最多可容纳2000人研发生产。生产研发厂房呈现大通间、模块化布局,兼容性广、适应性强,灵活多变、可分可合,可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规模企业的入驻需求。项目致力于打造以生物技术和大健康产业为主导,同时也是新材料、有色金属、新能源及现代装备制造、信息技术、高端农畜产品等产业研发为一体的多功能特色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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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最高奖励3000万元!北京五个方向支持高精尖产业发展
[地址:北京市]面议重点支持方向 方向1 商业航天保险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商业航天投保企业按照不超过相关保费的50%给予补贴。单发(颗)产品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单个企业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方向2 新智造100项目奖励。对2023年至申报截止日期间竣工且已投入运行的,建设期不超过3年,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申报主体新获评国家智能智造标杆、智能智造示范工厂及世界灯塔工厂等标杆工厂的智能制造项目,按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比例不超过30%,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方向3 绿色低碳发展项目奖励。对本市注册的工业企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的数据中心实施节能改造项目给予资金奖励,奖励金额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5%;实施主体达到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数据中心、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含下属企业)标准,或为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绩效评价B级以上(含绩效引领)的,奖励金额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30%。同时,按照核定的项目节能量,奖励标准不超过1200元/吨标准煤。对本市注册的工业企业实施节水、减污、降碳、清洁生产、基础能力提升等其他绿色低碳项目,且项目满足相应绩效要求,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5%给予奖励;实施主体达到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含下属企业)标准,或空气重污染应急减排绩效评价B级以上(含绩效引领)的,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30%给予奖励。上述项目应在2023年至申报截止日期间竣工,建设期不超过3年,且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方向4 重点投资项目贷款贴息。对2023年在京工业重点产业或软件信息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纳统500万元(含)以上,且获得银行固定资产投资贷款、研发贷款等中长期贷款的工业重点产业或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按照不超过2%的贴息率给予普惠性贴息。对获得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且已制定强链补链方案通过审核的产业链龙头企业,按不超过1%的贴息率给予贴息。单个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总投资10亿元(含)以上或具有全局性、战略性,且获得项目贷款的建设类重大项目,对项目建设期内企业支付的利息分年度给予事后贴息,贴息率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原则上年度贴息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方向5 老旧厂房更新利用奖励。支持在京企业在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的前提下利用工业腾退空间、老旧厂房开展先进制造业项目建设。对2023年至申报截止日期竣工的纳入《北京市老旧厂房改造再利用台账》且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的项目,按不超过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20%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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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东U谷佛山南海区丹灶园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镇]面议联东U谷佛山南海区丹灶园位于 丹灶镇 仙湖工业集中区, 丹灶镇位于佛山市南海区西部,地处粤桂黔高铁经济带、广佛肇核心区,是中国日用五金之都、中国百强镇。 项目 用地面积77.2亩, 总建筑面积约 16.5万平米,主要建设独栋/分层厂房,未来 将打造以仙湖为核心,集休闲度假、科研孵化以及新能源汽车制造为一体的大仙湖产业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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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航科技园密云分园
[地址: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源街12号]1元/㎡·天为适应密云区产业发展规划,服务于北航双一流发展战略和国家大学科技园总体规划,促进校地企深度融合,北航国家大学科技园在中关村密云园投资建设北航科技园密云分园,主要围绕航空航天、智能制造、电子信息、先进材料等重点产业方向开展中试平台建设,孵化具有专精特新特色的主导企业,构建以链主企业为中心、上下游企业融通发展的生态,着力打造特色产业聚集区。 北航科技园密云分园地点位于密云区经济开发区兴源街12号,建筑面积32000平方米,现有办公楼、宿舍、食堂及厂房9栋,与北航共建实验室9家。园区餐饮、办公、住宿、生产厂房、停车位齐全。园区充分利用北航科技园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为园区企业提供企业注册、创业辅导、项目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创业培训、企业投融资等服务,完全能够满足创业在园区、生活在园区的需要。 北航科技园密云分园产业基础雄厚;园区交通便利,处于首都小时经济圈;紧邻京承高速和密云高铁站;园区企业享受北京市、中关村、密云园多重政策支持;人才公寓、中小学、商超围绕中关村密云园,生活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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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亦庄开发区关于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的若干措施
[地址:北京亦庄开发区]面议一、全力推动工业稳增长 1.巩固稳中向好基础。 支持工业企业抓住一季度窗口期,保持良好回升态势,加快实现达产增产。鼓励工业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产值实现正增长,按第一季度产值增量部分的0.5%给予支持;增速达7%,按第一季度产值增量部分的1%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500万元。 2.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加大对制造业转型升级支持力度,壮大以高精尖产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加快推动新型工业化。鼓励工业企业向较高增速回归,工业企业2024年全年产值20亿元以下、增速达7%,按全年产值增量部分的0.8%给予支持;产值达20亿元(含)以上、增速达5%的,按全年产值增量部分的0.8%给予支持;全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 3.支持企业扩大产能。 对2024年第一季度使用银行贷款采购设备总金额达500万元的新建或在建项目,按照实际使用银行贷款采购设备资金给予贷款贴息,贴息率为2%,贴息期限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贴息上限为2000万元。按照当年贴息总额的50%提前拨付贴息资金。 4.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对2024年第一季度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及生产服务等进行改造提升,采购设备总金额达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照支持期范围内实际发生设备采购投资额的10%给予投资补助,补助上限为1000万元。按照补助总额的50%提前拨付补助资金。 5.支持建筑业为产业发展提供应用场景 (1)支持建筑业企业资质晋升。 加大建筑业总部型企业培育力度,鼓励建筑业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为新产品、新技术提供市场和资金支持。对2024年度新增施工特级资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对2024年度新增施工一级资质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2)支持建筑业企业加快发展。 推动建筑业工业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对2023年产值增速为正的亿元规模以上建筑业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增速达10%的(2024年新成立纳统且同期基数为零的企业不考虑2023年增速),按第一季度产值增量部分的0.7%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24年全年产值增速达10%的,按全年产值增量部分的0.6%给予支持;全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 6.推动两业融合发展。 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支持信息服务业持续快速发展。 鼓励信息服务业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速达20%,按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1.5%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5亿元以下、增速达20%的企业,按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1%给予支持;对全年营业收入达5亿元(含)以上、增速达20%的企业,按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1.2%给予支持;全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激发科技服务业释放新动能。 鼓励科技服务业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速达12%,按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0.8%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下、增速达12%的企业,按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0.5%给予支持;对全年营业收入达1亿元(含)以上、增速达8%的企业,按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0.5%给予支持;全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3)促进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提质升级。 鼓励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速达10%,按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3%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2024年全年营业收入5000万元以下、增速达10%的企业,按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2%给予支持;对全年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含)以上、增速达6%的企业,按营业收入增量部分的2%给予支持;全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7.大力招引行业重点企业。 聚焦主导产业,精选细分赛道,加速产业集聚。对2024年度新增的信息服务业企业,全年营业收入达20亿元(含)以上且增速达20%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全年营业收入达10亿元(含)以上且增速达20%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全年营业收入达5亿元(含)以上且增速达20%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对2024年度新增的科技服务业企业,全年营业收入达10亿元(含)以上且增速达12%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全年营业收入达5亿元(含)以上且增速达12%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2024年度新增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全年营业收入达5亿元(含)以上且增速达10%的,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全年营业收入达3亿元(含)以上且增速达10%的,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支持金融机构对接重点企业提供存贷款服务。 三、促进消费释放内需潜力 8.推动消费持续扩大。 支持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鼓励批发和零售业企业2024年第一季度销售额增速达6.5%,按第一季度销售额增量部分的0.3%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100万元;2024年全年销售额增速达4.5%-6.5%的,按全年销售额增量部分的0.1%给予支持;销售额增速达6.5%的,按销售额增量部分的0.2%给予支持;全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加大企业培育力度 9.促进企业升规纳统。 加强企业梯队培育,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增强经济发展后劲。对于2023年12月1日(含)-2024年4月1日(含)首次在亦庄新城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且增速达5%的工业、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10.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鼓励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对从事技术交易活动的独立法人单位,按照2024年度认定登记并核定的技术合同成交额1%给予奖励,对同比增长超过1亿元的单位,给予额外5万元奖励;对2024年度吸纳北京市技术合同交易额的单位,按照吸纳额的1%%给予奖励,对同比增长超过5000万元的单位,给予额外5万元奖励;全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五、其他规定 1.本措施适用于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 2.本措施第9条、第10条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兑现,其余条款需在政策兑现平台进行申报。 3.兑现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一位小数,低于1万元不予兑现。 4.本措施由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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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电商谷产业园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广德大街]元/㎡·天中科电商谷位于北京南中轴核心区域,据守全球商务发展创新高地,享有大兴国际机场、南中轴核心双重利好。项目整体规模超百万平米,包含写字楼、创客空间、商业等多种业态,与自然生态、人文生态、产业生态完美结合,是集互联网、会展贸易、资金融通、技术支持、人才培养等为一体的创新型智能综合产业平台。项目依托 北京大兴区发展布局,构建绿色、生态、智慧的全产业链,打造智慧型综合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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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柔区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过渡政策(修订版)
[地址:北京怀柔区]面议怀柔区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专项资金 支持过渡政策(修订版)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经济发展质量,精准实施《怀柔区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政策》(怀政发〔2016〕15号),稳存量、扩增量,加快构建高精尖产业结构,制定本政策。 一、政策支持内容 (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对新迁入或首次获得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5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晋级补差,每家企业最高给予100万元资金奖励。对新迁入或首次获得北京市隐形冠军称号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当年引入的高成长性企业,根据企业运营情况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 (二)支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鼓励企业建立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对认定为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的,给予企业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对认定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和国家级工程实验室的,给予企业不超过8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对参与制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企业,给予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三)鼓励企业做大做强 对上一年度由规模以下转为规模以上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禁限目录外的先进制造业和文化体育娱乐业企业,给予不超过3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商务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企业给予不超过15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批发和零售业、餐饮业企业给予不超过1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含统计登记首次纳入我区的企业) (四)加强企业上市培育力度 对在境内外主要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给予总额最高600万元补贴;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企业,创新层给予1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基础层给予6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在北京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0万元资金补贴。 (五)技改升级投资补贴 对符合区域产业发展的技改升级项目给予补贴。对当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按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0%比例给予补贴支持,对其中进行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赋能部分,按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5%比例给予补贴支持,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对当年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200万元(含)以上的,进行绿色化改造的,按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15%比例给予补贴支持,最高不超过600万元。 (六)支持会议会展产业发展 鼓励国际国内会展活动在怀举办,结合在怀实际消费金额,给予会展活动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重点支持科学会展活动,原则上给予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资金奖励;对取得国际会议协会(ICCA)、国际展览业协会(UFI)等国际组织认证的会展项目,除以上资金支持外,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资金奖励。 二、项目申报 各主管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根据行业发展形势,推荐符合政策的企业进行申报。 三、资金安排 企业纳税属区本级财政收入范围的,支持资金由区财政全额支付;纳税属镇乡级财政收入范围的,支持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按7:3比例共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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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跨境贸易智能民生供应链运营总部
[地址:北京大兴机场综合保税区内]元/㎡·天跨境贸易智能民生供应链运营总部位于 大兴机场综合保税区内,项目 占地面积5.42公顷,总建筑规模约8万平方米,总投资额达1.3亿美元,正式投产运营后,预计年销售额达20亿元。项目以跨境贸易进口食品为主导,先进医药及设备为辅,集成国际采购、全球配送、跨境分销等功能,将建设体现高科技、现代化、国际化的高能级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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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怀柔区推动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
[地址:北京怀柔区]面议怀柔区推动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支持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北京市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两区建设,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培育市场主体、做强会展经济、提振商贸消费,推动怀柔区商务领域高质量发展,结合怀柔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支持举办科学学术会议 支持举办以聚焦科技成果转化为会议主旨,符合怀柔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研究领域、怀柔区现代化产业体系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科学学术会议,按照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给予最高100万元资金支持。 二、支持举办重要国际会议 支持举办推动雁栖湖国际会都发展,提升国际交往功能的重要国际会议,按照其规模和影响力给予主办方最高500万元资金支持。 三、支持举办路演活动 支持举办以演讲、演示、推介等方式进行推广的路演活动,按照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四、支持举办供需对接会议 支持举办促进怀柔区产业发展的供需对接会议,按照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资金支持。 五、支持举办重点产业会展活动 支持举办符合怀柔区功能定位的科技服务业、高端科学仪器装备和传感器产业、新能源新材料、生命科学、高端智能制造、都市工业和影视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会展活动,按照在怀柔区实际消费金额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六、支持引进符合怀柔区重点产业方向的企业入区发展 支持在怀举办会展活动的主办方、场地方通过举办会展活动成功引入符合怀柔区重点产业方向的成熟型企业。企业落户后给予引进方5万元资金支持,每年支持不超过10个。 七、支持培育消费新标杆 支持企业纳统。对首次纳入怀柔区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批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15万元资金支持;零售业、餐饮业企业给予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对已纳入怀柔区规模以上统计范围的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根据企业规模和增速择优给予资金支持。批发和零售业企业,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资金支持。 八、支持引进消费新品牌 支持引进品牌实体落地,对引进国际国内知名品牌怀柔首店、旗舰店的商业运营管理主体进行支持。每引进1家给予引进方最高10万元资金支持,同一引进方每年累计给予最高20万元资金支持。 九、支持举办消费新活动 支持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在怀柔区举办消费季主题消费活动或首发首秀活动,经认定择优给予支持对象最高50万元资金支持。 十、支持吸引利用外资 对本年度内发生实际利用外资入资的区内新设和增资外资企业,根据实缴合同外资的金额,每入资1美元给予0.03元人民币资金支持,每年每家企业最高支持150万元人民币。 本办法由怀柔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联合相关部门共同落实;实施过程中,如遇上级政策调整,本政策随之调整。本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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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昌平紫光数字经济科技园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元/㎡·天紫光数字经济科技园位于昌平区史各庄街道,建设用地面积3.09公顷,规划地上建筑面积6.17万平方米,项目正处于昌平区数字经济发展核心区和自贸区产业示范区内,依托北部研发创新与信息产业带的枢纽区位优势和政策叠加优势,培育发展智能制造、智能装备等高端产业数字化集群。项目将涵盖研发中心、行政中心、业务中心、国际合作中心等功能,对标国际一流水平,打造多元化、智能化的生产基地,支持全线产品的小试、中试、前沿产品定制化生产及标杆产品全自动化生产,推动企业产品转化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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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航空总部园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大礼路北京农商银行(零工分理处)东南侧约250米]元/㎡·天国际航空总部园位于大兴机场临空区大兴片区,项目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由七大主体建筑组成,包括4幢商务办公楼、1幢商业服务楼、1幢酒店服务楼和临空区招商展示中心,是集5A甲级写字楼、国际品质酒店、多元商业、展览展示四大功能于一体,将构建复合型、全方位城市功能的空港城市中心。 项目作为区港融合发展、国际商务交流新门户的重要载体,将与大兴机场高效联动,打造落地即办公的商务集群,满足从机场落地的商务客户零时差办公需求,赋能航空相关创新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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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数字经济相关政策梳理
[地址:北京市]面议(一)数据资源资产化 探索数据资产评估和入表。 推动建立健全数据资产评估标准,建立完善数据资产评估工作机制,开展数据资产质量和价值评估。探索将国有企业数据资产的开发利用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激励机制。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鼓励企业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活动。 对于数据资源首次实现入表且入表金额大于100万元的,可以对企业为实现数据资产入表所发生的数据质量评价、数据资产评估和第三方审计等服务费用予以30%的补贴,同一企业数据资产入表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三批) 推进数据采集处理标准化。 推动自动驾驶、数字医疗、数字金融、智慧城市等领域开展数据采集标准化试点。 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 开展数据资产登记。 建立公共数据资产基础台账,推动公共数据资产化全流程管理。组织建设行业数据资产登记节点,推进工业、交通、金融等行业数据登记。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以及有条件的企业率先在数据交易机构开展数据资产登记。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鼓励企业在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进行数据资产登记。 对于企业首次开展数据资产登记并获得相应证书的,可以按照该企业首批取得数据资产登记证书的登记费用的30%予以补贴,同一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三批) (二)数据交易流通 鼓励企业在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开展数据交易。 对于企业签订的首个数据产品交易合同,可以按照第一年度数据交易额的4%对企业予以奖励,同一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三批) 探索数据资产金融创新。 探索市场主体以合法的数据资产作价出资入股企业、进行股权债权融资、开展数据信托活动。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建设一体化数据流通体系。 探索建设基于真实底层资产和交易场景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给予数据资产运营单位相应业绩考核支持。允许数据商建立商用化的行业数据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等用户提供数据产品。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推进社会数据有序流通。 推动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建立数据交易机构预定价、买卖双方协议定价、按次定价等数据产品定价模式。推动建立数据交易范式及合同模板。引导承担公共服务的单位依托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机构开展数据服务和数据产品交易活动。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率先探索数据跨境流通。 完善数据跨境监管机制,推进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落地实施。支持海淀区等建设北京数字贸易港,支持朝阳区建设北京商务中心区跨国企业数据流通服务中心,支持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建设数字贸易试验区。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三)数据共享开放 鼓励企业通过数据训练基地、人工智能数据标注平台或其他权威网站等渠道向社会首次开放数据资源。 可以根据数据规模、数据质量、更新频率和应用效果,对企业予以奖励,同一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三批) 推进公共数据专区授权运营。 市大数据主管部门规范公共数据专区授权条件、授权程序、授权范围,以及运营主体、运营模式、运营评价、收益分配、监督审计和退出情形等。被授权运营主体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以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向社会提供有偿开发利用。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持续加大数据开放共享力度。 发布本市公共数据开放年度计划,升级改造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依托公共数据开放创新基地,组织公共数据创新应用大赛和数据融合应用实验攻关。探索搭建人工智能数据标注库或知识生产平台,面向社会提供数据服务。 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 推进数据应用场景示范。 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应用场景库,加快推出一批满足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和一网慧治等功能的便民利企数据产品和服务。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四)数据治理体系 创新数据监管模式。 建立数据联管联治机制,推进分行业监管和跨行业协同监管。推出一批数据产权制度、数据流通领域的典型司法案例,为国内外数据要素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推动企业合规体系建设。 研究制订涵盖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使用、传输、共享、开放等全流程的数据合规指引,出台大数据应用的禁止清单和谨慎清单。支持重点企业内部设立数据治理委员会,明确首席数据官或首席合规官。在重点行业形成一批数据合规典型案例,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国家标准贯标试点,增强企业数据管理能力。 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 强化数据安全和治理。 建立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引导企事业单位等通过数据安全管理认证提升数据安全管理水平。推进企事业单位等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和贯彻标准执行。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一)数字产业化 ✦ ✦ 1 信创 打造行业标杆示范。 对于首次解决重点行业典型应用场景需求并实际落地的优质解决方案,按照解决方案中信创非硬件部分实际采购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首方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万。 北京市关于加快打造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 支持信创标准落地应用。 对首轮贯标的用户企业,给予首贯标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项标准奖励总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北京市关于加快打造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 深化行业推广应用。 对重点行业开放应用场景、推广信创标准的重大建设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在京设立的行业共性适配平台,根据产品适配和解决方案推广应用情况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北京市关于加快打造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 提升园区发展能级。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信创园对符合员工入驻数量、比例等条件的园内新设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重点行业适配平台等,给予5年租金减免。 北京市关于加快打造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 开拓资金支持渠道。 组织金融机构开发信创软件项目研发贷款,对重大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设立信创生态产业基金,支持孵化、培育信创产业链上下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北京市关于加快打造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 支持信创企业上市。 对在北交所等交易市场上市的信创企业给予市区两级补贴,区级财政资金补贴不低于市级标准;推动金融机构参与募贷联动试点,对信创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北京市关于加快打造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 ✦ ✦ 2 软件与信息服务 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研发。 实施产业筑基工程,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一批关键软件产品研发,单个项目补助最高300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固定资产贷款、研发贷等中长期贷款产品,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2%的贴息支持,每家企业年度最高1000万元。 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该文件为2022年出台,下同) 制定基础软件应用指导目录,鼓励保险机构开发软件应用综合保险,对目录内软件应用过程中产品质量与责任风险进行保障,对购买软件应用综合保险的保费进行补贴。 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支持互联网3.0新技术体验验证。 开展围绕前沿新技术新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展示体验,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1000万元。进一步提高技术产品的适配性能和产业化水平,按照不超过小批量测试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1000万元。 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支持企业做优做强。 对上年度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且营业收入突破1亿元(含),并承诺当年不低于1亿元(含)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代码64、65),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对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价模型》(GB/T36073-2018)认证的、对落实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防护相关规范且达到一定安全能力的、对创新能力突出的,视情况再追加奖励;每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支持企业投融资。 对固定资产投资纳统1000万元以上且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给予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每家企业年度最高1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兼并收购项目或建设类重大项目等,给予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期限不超过3年(并购为1年)、每家企业原则上年度最高3000万元的贷款贴息。 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支持企业区域集聚。 支持将老旧厂房等存量产业空间改造为企业研发或生产用房,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给予最高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或贴息支持。支持园区建设产业支撑平台,按实际投入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补助,并根据服务绩效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 3 人工智能 提升算力资源统筹供给能力。 按照集约高效原则,分别在海淀区、朝阳区建设北京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北京数字经济算力中心。实施算力伙伴计划,整合公有云算力资源,向人工智能创新主体开放。建设统一的多云算力调度平台,提高环京地区算力一体化调度能力。 北京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支持构建城市算力中心体系。 支持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对于改造后PUE达到地方标准《数据中心能源效率限额》(DB11/T1139)规定的准入值且接入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的数据(算力)中心,按照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25%进行奖励。对数据中心转型为算力中心或涉及余热回收、液冷、氢能应用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3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3000万元。 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构建高效协同的大模型技术产业生态。 建设大模型算法及工具开源开放平台,构建完整大模型技术创新体系。组建全栈国产化人工智能创新联合体,搭建基于国产软硬件的人工智能训练和服务基础设施。 北京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加强人工智能企业梯度培育。 建设人工智能领域标杆型孵化器,引导孵化器针对市场需求,广泛链接创新资源。 北京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归集高质量基础训练数据集。 组织有关机构整合、清洗中文预训练数据,形成安全合规的开放基础训练数据集。持续扩展多模态数据来源,建设高质量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大模型预训练语料库。 北京市促进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谋划建设数据训练基地。 加快建设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示范区,探索打造数据训练基地,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开放。探索基于数据贡献、模型应用的商业化场景合作。 北京市促进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加强大模型训练数据采集及治理工具研发。 构建数据管理平台相关系统,研发数据清洗、标注、分类、注释及内容审查等算法及工具。 北京市促进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夯实底层技术支撑能力。 围绕数字人技术路线及关键节点开展技术攻关,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重大专项。 北京市促进数字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该文件为2022年出台,下同) 优化数字人生产工具。 支持数字人新技术新产品小批量验证,对满足新基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补贴。搭建数字人安全工具平台,构建一体化数字人软硬件测评测试体系。 北京市促进数字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实施数字人标准化战略工程。 对新立项国际标准提案、新发布中关村标准的企业给予奖励。将数字人相关标准纳入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支持范畴。 北京市促进数字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推广服务型数字人应用。 对社会资本投资搭建数字人体验场景项目,参照新基建新技术体验验证标准给以支持。推动数字人进入数字消费领域,搭建全场景XR数字化呈现软硬件场地等运营设施。 北京市促进数字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二)产业数字化 ✦ ✦ 1 智能制造 突破工业软件技术短板。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面向集成电路、航空航天、汽车船舶、智能装备等行业,发布揭榜挂帅项目。 北京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该文件为2022年出台,下同) 加速新型工业软件布局。 支持工业软件企业布局低/无代 码开发平台,构建协同开放生态。发挥开源社区开放共建优势,汇聚国内外创新资源,打造1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工业软件开源社区。 北京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建设工业软件创新平台。 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创新机制体制,联合设立技术共享、市场共享的新型科研创新主体,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北京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基础。 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监测分析区域试点,引导本市各类平台与平台监测分析系统对接,实现平台发展核心指标数据的自动采集和动态汇聚。 北京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培育高质量工业APP。 支持行业协会、联盟等第三方机构按年度遴选发布《北京市优秀工业APP解决方案推荐目录》,促进工业APP(微服务组件)有效下载次数不少于2万。 北京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支持企业升规及高质量发展。 对满足条件的通过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给予支持。其中,上年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不超过30万元;当年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中小企业升规稳规创新发展 的若干措施(2023-2025年)(该文件为2022年出台,下同) 培育壮大骨干高精尖稳规企业。 对满足条件的稳规企业通过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给予支持。其中,上年度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含),且纳入统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万元;上年度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且营业收入突破1亿元(含)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代码64、65),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中小企业升规稳规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23-2025年) 鼓励企业持续保持创新强度。 在获得升规稳规奖励基础上,对取得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的,追加奖励20万元,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纳入支持范围。 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中小企业升规稳规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23-2025年) 支持建设产业创新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建设北京市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支持建设智能检测装备试验测试平台,开展数据采集、远程运维与监控、装备运行数据挖掘等共性关键技术验证。支持搭建智能检测装备中试验证平台,促进智能检测装备迭代提升和优化升级。 北京市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支持拓展应用场景。 支持工业企业通过工业互联网进行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一定比例分档奖励,每家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3000万元。推进北斗+融合应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2%的贷款贴息支持,每家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1000万元。 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该文件为2022年出台,下同) ✦ ✦ 2 数字医疗 加快数字医疗产业发展。 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基于个人码搭建个人健康信息档案,研究编制个人数据采集标准、机制及规则,形成基层落地方案。开展医院电子病历、电子医学影像以及公共卫生数据标准化采集。 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该文件为2022年出台,下同) ✦ ✦ 3 数字消费 健全直播电商人才培养体系。 本市企业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公共实训基地技能人才培训,按规定给予承担增训任务的公共实训基地相应资金补助。 北京市数字消费能级提升工作方案 对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得银行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其中:人民币贷款贴息率,按照不超过资金申报截止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外币贷款贴息率,按照不超过3%计算,上述贴息率均不超过项目实际贷款利率。 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该文件为2021年出台,下同) 对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园、体验店以及仓储物流、通关服务设施建设等投资类项目,依据其信息系统研发、软硬件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运营等相关费用给予支持。申报项目已投资额不低于计划总投资额的70%,能够按申报计划组织实施。 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 ✦ ✦ 4 机器人 构建机器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 由机器人骨干企业牵头,整合国内外一流创新资源,组建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支持机器人企业建设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作为申报条件的可放宽至不低于1亿元。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建设机器人产业创新验证公共平台。 支持建设机器人产品中试验证平台、共享加工中心等公共平台,快速响应研制需求。对公共平台建设单位,按照不超过建设项目投资的30%予以补贴,最高3000万元。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建设机器人产业基地。 对企业购置研发、生产用地,加快审批进度,实现拿地即开工。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培育机器人专精特新企业。 对首次升规和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的专精特新机器人企业予以支持。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机器人企业重大项目落地。 对建设机器人生产机器人标杆工厂,实现机器人生产全流程无人化、智能化的机器人企业,按照不超过建设项目投资的30%予以奖励,最高3000万元。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且获得项目贷款的建设类重大项目,按照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年度最高3000万元。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促进京津冀机器人产业协同发展。 支持机器人企业在京津冀地区布局,对参加强链补链行动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履约金额的5%予以奖励,最高3000万元。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推动机器人千行百业示范应用。 发布《北京市机器人+典型场景应用目录》,将应用成效突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典型场景纳入目录并进行推广。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促进机器人创新成果首试首用。 对企业研制创新产品过程中未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并在京津冀地区首次试用的创新产品予以奖励,单台(套)产品最高5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200万元。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机器人企业融资上市。 设立100亿元规模的机器人产业基金,首期规模不低于20亿元,支持创新团队孵化、技术成果转化、企业并购重组和发展壮大。组织实施挂牌倍增计划,为机器人企业做好上市服务,对进入北京专精特新专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上市的优质企业予以奖励。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扩大机器人企业金融信贷支持。 对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业务,给予1%的贴息或担保费用补助,补贴期限最高1年。对符合条件的关键机器人设备等融资租赁项目,按照不超过5%的费率予以支持,企业年度补贴额最高1000万元。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机器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对参加国际性展会、取得产品认证、实现境外商标注册、获得境外专利授权的企业,按照现有规定予以资金支持。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机器人未定型创新产品首试首用奖励。 支持符合《北京市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发展方向的机器人产品在京津冀地区实现首次试用,单台(套)产品奖励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创新产品商业化定型后优先推荐纳入市级重大装备首台(套)应用推广目录。 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三批) (一)开源开放 重点共享开源平台奖励。 支持开源组织在京落地,对其在京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共享开源平台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三批) (二)智慧城市建设 征集发布场景清单。 建立政企联动的场景组织发布机制,定期遴选形成应用场景和需求清单,向社会发布。 北京市关于推进场景创新开放加快智慧城市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开展场景供需对接。 基于应用场景和需求清单,择优筛选优质技术和方案供给单位,确定合作意向及场景建设方案,制定阶段性目标和验证标准。 北京市关于推进场景创新开放加快智慧城市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场景需求验证。 鼓励我市技术和方案供给单位参与场景创新工作,依项目建设情况给予一定比例鼓励资金支持。对首次解决典型场景需求并实际落地的优质解决方案的供给单位给予一定比例鼓励资金支持。 北京市关于推进场景创新开放加快智慧城市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促进场景成果转化。 对于采用相关技术和方案的项目,优先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年度项目清单,简化该项目的技术评审流程。 北京市关于推进场景创新开放加快智慧城市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鼓励成果规模推广。 定期开展北京市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创新案例评价工作,将优秀场景案例纳入北京市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创新案例。对于新技术和方案在新基建领域迭代更新和规模化应用的给予小批量验证和推广支持。 北京市关于推进场景创新开放加快智慧城市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三)数字基础设施 全面加强新基建项目统筹。 鼓励各区、各部门建立项目台账,符合本措施重点支持方向且总投资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原则上应纳入市级重点项目库,享受本措施支持的项目应为在库项目。 关于促进本市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该文件为2022年出台,下同) 加大新基建重大项目谋划。 各区和相关部门要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发掘区域场景资源,积极谋划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新基建重大投资项目,加强市级部门资源协同,合力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关于促进本市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 加大政府投资引导力度。 对新基建重点领域中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资本项目,优先推荐纳入本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 关于促进本市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 对已入库且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年度纳统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给予不超过2%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支持,单个项目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关于促进本市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 (四)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推广 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攻关和标准创制。 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对新技术新产品给予首试用补贴、攻关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关于促进本市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 支持新基建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场景。 鼓励面向中小企业围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建设测试、验证等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平台给予不超过30%的建设补贴,单个平台建设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关于促进本市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 支持创新体验中心和场景实验室建设。 开展围绕前沿新技术新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展示体验,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关于促进本市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 支持新技术新产品小批量验证。 鼓励新基建建设单位或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单位开展小批量产品实际工况、环境、场景等测试验证,进一步提高技术产品的适配性能和产业化水平,按照不超过小批量测试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关于促进本市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 支持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推广应用。 对采购新技术新产品的本市投保企业按照不超过相关保费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对在库新基建项目应用两清单内新技术新产品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关于促进本市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 推进数据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 推动将符合条件的数据技术和产品研发投入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支持大型互联网企业建设数据要素平台,实时提供数据服务。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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