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定市发布《推进数据智能产业创新发展支持措施》,围绕加强数据资源统筹供给、提升数据智能技术创新能力等方面,提出12条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
1,推动数据资源普惠供给。以普惠数据降低大数据/人工智能企业研发成本,降低大数据/人工智能企业数据资源使用成本,促进数据流通、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训练和应用推广;每年投放2000万元“数智券”,支持企业在数据、算力、算法等方面的创新应用,年度总额达到3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实际支出费用给予30%奖励;对特别重大的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支持。
2,支持数据流通。制定政府公共数据资源开放清单,推动公共数据、行业数据依法、合规、有序向大数据/人工智能企业和研发机构开放;实施“数据合伙人”计划,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和第三方机构搭建行业级数据空间,鼓励企业为全市大模型研发应用企业开放数据资源,遴选一批数据集建设单位,择优申报国家、省级重点领域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
3,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面向大数据智能、跨媒体感知计算等基础研究,开展通用大模型、行业大模型、人工智能安全可控技术以及通用人工智能其他路径探索的应用研究;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参与承接国家、省级大数据/人工智能重大产业化项目、“揭榜挂帅”项目、“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对获得立项的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研发费用的50%予以资助,对特别重大的项目,可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支持。
4,提升创新平台能级。支持企业创建大数据/人工智能国家级和省级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若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大数据/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的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
5,支持参与标准制定。对于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每个项目分别资助经费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对于主持河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的,资助经费3万元;对于主持保定市地方标准制修订的,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对于主持国家级团体标准制定的,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对于参与(第二、第三名)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的,分别资助经费5万元、3万元、2万元。
6,支持场景应用示范。支持“大模型+”政务服务、医疗、教育、文旅、制造、金融、交通等重点领域的应用示范;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保定“大模型+”应用场景示范项目,对于经择优评定的应用场景项目,给予政策等相关支持,加速推进场景落地及实际应用。
7,广泛招引重点企业与重点项目。对大数据/人工智能企业,优先匹配算力、数据、场景、基金、场地等要素资源;对符合引进条件的大数据/人工智能关键技术项目,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自身发展基础出台支持政策;支持国内外大数据/人工智能龙头企业在保布局,对新引进的国内外大数据/人工智能龙头企业积极开放数字保定场景。
8,加强企业主体培育。培育一批具有产业链控制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军企业,对入选国际国内权威榜单的独角兽、潜在独角兽的大数据/人工智能企业、首次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优先享受“数智券”支持,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大数据/人工智能有关试点示范。
9,推动产业集聚发展。鼓励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自身产业定位,规划建设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园,布局推理算力、网络、数据等基础设施,建设大数据、人工智能创新平台,制定房租减免等差别化、特殊化的相关支持政策,聚集大数据、人工智能企业,培育一批市级大数据/人工智能标杆产业园。
10,构建金融支撑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等引导作用,撬动保险、信贷、基金等社会资本投向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发挥保定市产业引导基金作用,通过国有资本引导,撬动社会资本、金融资本重点投向大数据/人工智能产业;支持将大数据/人工智能金融服务纳入保定市金融业发展扶持范畴,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11,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加强大数据/人工智能方面知识的培训,提升行政工作人员对相关知识的理解掌握运用;成立市大数据/人工智能专家委员会,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问题研究,为产业发展提供战略路线和前沿技术咨询;鼓励举办大数据/人工智能领域国家级、国际性展会、学术会议、论坛,以及常态化组织沙龙、分享会等活动,促进相关管理、产业、技术等多维度碰撞交流。
12,支持人工智能产业人才引育。加大大数据/人工智能高层次人才引育力度,符合条件的人才可享受落户、住房、子女入学、医疗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特别优秀的人才,实行“一事一议、特事特办”;对全职来保定市工作的大数据/人工智能的高水平留学回国创新人才,优先推荐申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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