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总部经济政策条款

产业解读 513条 2023-09-15 15:36

雄安新区总部经济政策条款 1.开办补贴:按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的1%,分三年按40%、30%、30%给予最高1000万开办补贴。 2.经营贡献奖励:综合型总部可按上一年度新区综合贡献标准1000万元(含)至
雄安新区总部经济政策条款
1.开办补贴:按企业实缴注册资本的1%,分三年按40%、30%、30%给予最高1000万开办补贴。
2.经营贡献奖励:综合型总部可按上一年度新区综合贡献标准1000万元(含)至3000万元部分的70%,3000万元(含)以上部分的50%给予经营贡献奖励。
3.租房补贴:企业租用办公用房,按当年租金的30%给予三年补贴,综合性总部最高补贴500万,科技型总部及金融总部最高补贴300万。
4.购房补贴:每家企业最高6人可享受每人最高100万购房补贴,按40%、15%、15%、15%、15%分5年发放。
5.住房补贴:来自在京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才,按规定自落户新区或办理居住证之日起可按每人每月1000元申领住房补贴,共补贴三年。
6.专项奖励: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上一年度个人综合贡献超过2万的,按其上一年度对新区综合贡献的80%予以奖励,个人年度最高奖励20万。
7.科技创新专项:鼓励科技型总部申报“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专项”,已获得国家科技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新区按照1:1配套支持资金。
8.首台(套)重大技术设备奖励:通过省级以上认定的项目,给予最高100万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工信部或河北省补贴的项目,按照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15%给予最高100万补贴。
9.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补贴:经认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按照研发投入的10%给予最高500万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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