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产业聚集效应如何发挥
产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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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5 13:52
在进行了连续3年的整改和清退后,几年前的申报、投资热潮造成的虚假、虚拟小镇现象已逐渐消退,特色小镇建设从概念推进到实践,各地也正在形成符合地方发展需要的建设思路和考评体系
在进行了连续3年的整改和清退后,几年前的申报、投资热潮造成的虚假、虚拟小镇现象已逐渐消退,特色小镇建设从概念推进到实践,各地也正在形成符合地方发展需要的建设思路和考评体系。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9月底发布的《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对特色小镇建设情况给出阶段性总结时指出,近年来,各地特色小镇建设取得一定成效,涌现出一批产业特而强、功能聚而合、形态小而美、机制新而活的精品特色小镇,但也出现了部分特色小镇概念混淆、内涵不清、主导产业薄弱等问题。为进一步明确定位,《意见》给出了“以微型产业集聚区为空间单元进行培育发展”和“主要在城市群、都市圈、城市周边等优势区位或其他有条件区域进行培育发展”的特色小镇优先发展要求。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奠定了特色小镇的发展基调——从产业层面看,要产生产业集聚的吸引力,小镇所围绕的主导产业有发展基础和优势,集聚将带来更充分的产业链条上企业之间的相互促进以及外部资源的关注,进而提供持续转型升级的动力;而从区位上讲,面对仍然庞大的潜在城镇化群体和各类产业、服务承接的需要,特色小镇所形成非中心城市化的聚集,将在区域协同与城乡融合过程中起到过渡作用,以保障辐射和带动效果的层层推进。在这样的基调下,下一步如何高质量推进市场化运作,如何高效发挥在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作用,成为围绕特色小镇实践的新课题。
《意见》中“鼓励有条件有经验的大中型企业独立或牵头发展特色小镇”,确实已在不少以制造业为主导产业的特色小镇中得以实践。在这种模式下,龙头企业本身就能发挥汇集产业链上各类主体的作用。随着产业龙头或大中型企业搬迁至特色小镇,可能无须政府过多介入,其较大的产能和带动力就可以吸引上下游企业以及配套服务主体的主动跟进,小镇进而可以很快收获有潜力的小微企业入驻。除此之外,在资源配给到位的情况下,大中型企业长期以来在科研和市场开拓上的投入也可以为小镇带来研究院所、产销展览、研讨会等资源,以更广泛地惠及当地企业发展和产业转型。
作为产城人文融合的发展模式,围绕产业、商业与人的平台和社区建设亦必不可少。特色小镇不是传统的产业园区,其目标是为了实现乡村振兴,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体现,能否留住人是其重要的判定标准。除了最基础的公共服务和生活宜居之外,在产业集聚发展的新思路下,已有的产业链环节和配套主体并不足以应对发展需求,因此小镇也应给予更多新主体进行创新、要素对接的机制和机会,以推动特色小镇形成持续创新和转型的动力。
此外,被留在特色小镇之外的主体也是特色小镇建设过程中绕不过去的课题。特色小镇总体的规划和容纳毕竟是有限的,为了保障小镇产业的专业化、精品化,并最大程度吸纳高素质人才,很多特色小镇入驻企业被要求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或产品附加值。相应地,处于小镇外竞争力本就相对较弱的小微企业所掌握的社会资源将减少,其生存和发展也会面临更多挑战。因此,如何让特色小镇的资源和机会更多地惠及产业中弱势群体或帮助其过渡,亦亟待破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