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出台十八条措施稳就业惠民生

产业快讯 1916条 2023-07-07 09:58

日前,廊坊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十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十八条措施》),聚焦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

日前,廊坊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十八条措施》(以下简称《十八条措施》),聚焦“激发活力扩大就业容量、拓宽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强化帮扶兜牢民生底线、强化责任落实”4个方面提出18条措施,打出今年稳就业政策组合拳。
 

《十八条措施》提出,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深入开展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聚焦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群体创业需求,支持其创办投资少、风险小的创业项目,从事创意经济、个性化定制化文化业态等特色经营。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简化担保手续,对10万元(含)以下的创业担保贷款落实免除反担保要求,健全风险分担机制和呆账核销机制。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因自然灾害、重特大突发事件影响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展期还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积极引导基层就业。稳定“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2023年招募规模。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为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免试进行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继续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工作,社区专职工作岗位出现空缺,要优先招用或拿出一定数量专门招用高校毕业生。
 

对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新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高定两档;招聘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见习期工资直接按见习期满工资确定,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两级,可按规定提前转正定级。对符合条件的赴基层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支持国有企业扩大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规模。对按照工资效益联动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难以满足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需求的国有企业,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其他企业主管部门同意,统筹考虑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人数、自然减员情况和现有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2023年可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核增部分据实计入工资总额并作为下一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基数。
 

同时,《十八条措施》明确,对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企业加大扩岗政策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稳岗扩岗贷款服务、加大技能培训支持力度提升就业能力、延续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继续实施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稳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规模、实施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开发临时性公益岗位、强化困难人员就业帮扶、加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在稳就业各项政策落实方面使出硬招实招,强力推动各项稳就业政策落实落细。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十八条措施》要求,统筹优化现有人力资源市场等专业化服务场所功能,提供招聘求职、创业指导、失业管理、重点群体帮扶等服务,满足求职者和用人单位多样化需求。鼓励各地通过购买服务、场地补贴、项目补助、引才补贴等多种方式,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发展。要求各地持续优化经办流程,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编制好各项政策资金审核发放流程和办事指南。及时更新发布就业创业政策清单,分类梳理面向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等不同群体和经营主体的政策举措,开展就业政策专项宣传,及时提供通俗易懂的政策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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