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支持中国—东盟黄金产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印发

产业快讯 1916条 2022-02-13 20:29

《支持中国东盟黄金产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近日印发,打出入园扶持、经营扶持、金融扶持、电商扶持、会展文创扶持、其他扶持等一系列政策组合拳

《支持中国—东盟黄金产业园区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近日印发,打出入园扶持、经营扶持、金融扶持、电商扶持、会展文创扶持、其他扶持等一系列政策“组合拳”,进一步推动黄金珠宝产业招商引资,吸引优质黄金珠宝相关企业落户中国—东盟黄金产业园区,推动黄金珠宝产业高质量发展。

根据《若干措施》,入园扶持主要分为租房扶持、购房扶持、装修扶持、住房扶持等四类。在租房扶持方面,对前100名在中国—东盟黄金产业园运营中心租赁房屋且租期5年以上的企业(机构)给予3年租金全免、后2年租金减半;如第3年、第4年企业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含)以上的,给予次年租金全免。在购房扶持方面,企业(机构)在中国—东盟黄金产业园或南宁片区管委会指定的区域购置自用生产经营用房的,按购置总价的10%给予购房补助,最高补助400万元;年营业收入达3亿元(含)以上的上规入统企业,按购置总价的15%给予购房补助,最高补助1000万元。在装修扶持方面,对入驻中国—东盟黄金产业园运营中心的前20家企业(机构),由政府平台公司按现有装修水平提供经营场所;年营业收入达1亿元(含)以上的企业,按500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装修补助。在住房扶持方面,入驻中国—东盟黄金产业园运营中心的前30家企业(机构),每家企业(机构)可申请1套南宁片区管委会指定住房用于企业高管或主要技术人才租住使用,最长租期为5年;对当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机构),按当年租金的100%给予补助,采取先交后补方式申请,补助期限最长5年。

同时,《若干措施》提出,通过对年营业收入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按对南宁市的地方经济贡献进行奖励;对于首次上规入统的前30家黄金珠宝加工类企业给予新购置设备奖励;

(下转2版)  (上接1版)鼓励企业上规入统等方式给予经营扶持,还给予金融、电商、会展文创等方面扶持,如鼓励企业(机构)以黄金珠宝销售为主搭建网络销售平台,持有腾讯、阿里、字节跳动、快手等头部电商平台代理授权,或旗下达人总粉丝量达到500万人以上的电商直播企业(机构),按经核定的上年度平台投入费用的30%给予奖励,同一企业(机构)每年奖励上限为200万元等。

此外,《若干措施》还明确推出检测、鉴定中心扶持,培训扶持,人才扶持,重大企业项目支持,企业服务等系列政策。值得注意的是,获扶持的企业(机构)应满足2022年1月1日后新设立或从广西区外迁入,在南宁片区办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核算,正常生产经营,与黄金珠宝产业链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比达到70%以上;入驻中国—东盟黄金产业园运营中心、中国—东盟黄金产业园或南宁片区管委会指定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五象投资创新型信息产业基地、五象投资大数据产业园、荣华科技产业园园区、南向电子信息产业园等);书面承诺10年内注册地址和主营业务不迁出南宁片区等条件。同一企业(机构)、同一项目按从优不重复的原则申请奖励,不重复享受南宁市本级财政相关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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