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青岛中关村信息谷创新中心有哪些优惠政策

园区品鉴 332条 2020-07-02 13:35

青岛中关村信息谷创新中心位于青岛高新区核心区, 中心以科技成果转化、构建类中关村生态体系为核心,打造国际开放平台,那么入驻 青岛中关村信息谷创新中心的企业可以享受哪些政策呢
       青岛·中关村信息谷创新中心位于青岛高新区核心区,中心以科技成果转化、构建类中关村生态体系为核心,打造国际开放平台,那么入驻青岛·中关村信息谷创新中心的企业可以享受哪些政策呢?


 一、房租补贴
        按照逐年“先缴后返”的方式,给予连续3年(或5年,5年房租补贴政策强度为:第一年至第五年补贴比例依次为100%、80%、60%、40%、20%)房租补贴支持,补贴标准按照管委确定的标准执行。
        房租补贴及企业税收贡献奖励支持与项目方承诺的税收指标挂钩,以完成60%及以上和60%以下两档进行划分,达到60%(含)以上,按照房租补贴及企业税收贡献奖励支持政策力度同比例予以兑现;未达到60%,则取消本年度房租补贴及企业税收贡献奖励政策支持,项目方享受政策年限相应核减。管委每个政策年度对项目方各项补助资金额度不超过该项目当年度税收贡献区级实得部分,若有超出,则超出部分递延到下一年度兑现

 二、企业税收贡献奖励
        自投资项目协议签订起的连续五年内,以产业发展资金形式给予企业奖励扶持。其中,前两年的扶持数额为企业缴纳税收区级实得部分扣除当年度区级投入后的90%;后三年的扶持数额为企业缴纳税收区级实得部分扣除当年度区级投入后的60%;


              
三、企业高管贡献奖励
       符合规定的“四新”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可连续三年享受其个税贡献区级实得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单个企业的奖励对象累计奖励金额不得超过该企业对本区地方财源贡献的30%;

四、研发投入奖励
       若项目方年度研发经费超过500万元,按照其当年加计抵扣确认研发费用额度,给予不超过12%奖励,最高不超过600万元。近期管委政策出台后,按照新政策执行;

五、新引进培育高企奖励
       对于新培育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按照市区两级1:1配套,共给予60万元项目落地奖补支持;对新引进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区级奖补20万元。以上奖补每年统一组织实施;

       有关科技研发投入及高新技术企业引进,拟出台新科技政策有关内容(征求意见稿内容):对纳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企业、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按照其当年加计抵扣确认研发费用额度,给予10%奖励,每年分别最高奖励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对进入高企上市培育库的企业、高成长性高企,对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较上年度新增部分的2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1000万元。此项奖励同一企业当年就高,不重复享受。支持企业申报和保护知识产权。
       鼓励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对新引进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20万元奖励(根据企业高企认定剩余有效年限定)
 
 
六、人才奖励基金
       设置主导产业人才引进专项基金,新全职引进及新自主培养的各产业人才将给予33-660万元的扶持,给予团队最高1100万元扶持。着眼于为园区发展提供生力军,重点培养支持优秀青年人才,奖励10-50万元;

七、人才项目扶持
鼓励参评青岛“人才特区”项目,经评审认定的,给予100万-1亿元的创业扶持资金。

八、住房生活保障
       新引进符合条件的人才,可购买产权型人才公寓、租赁人才公寓,或者按照博士3000元/月、硕士1500元/月、学士600元/月的标准领取不超过3年的住房生活补贴。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享受人才落户、子女教育、交流学习等方面的配套服务。

 
     
 青岛·中关村信息谷创新中心招商:400-6366558转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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