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 出售
价格 面议

物业类型:

产业园

面积:

31万平米

开发商:

暂无数据

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37号 【查看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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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介绍
昌平园拥有理想的投资环境,随着规划建设、服务配套工程全部实施,区内为入园企业提供了一座113兆瓦供热厂,3万千伏安供电开闭站,4800门程控电话管网,33000米上水、雨水、污水管线,11000米柏油路,10万平方米标准化厂房和商品住宅,19000平方米服务办公楼,基地绿化美化率40%以上,植树5万余株,建成百亩森林公园,各项市政设施齐全完备,功能完善,已逐步形成集科研、试验、生产高新技术及产品产业化、集团化为一体的新兴城区。
交通配套
园区毗邻京承,京藏高速;公交;昌21路,昌平13路,昌平21路,昌平57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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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设计
独栋办公楼,定制式企业独栋,标准化厂房,仓库,孵化器,写字楼;
招商产业
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能源材料,光电机械,环保生态,仓库物流;
招商政策
1、对在中关村科技园区内注册的新技术企业,实行下列减征或免征税收的优惠:新技术企业自开办之日起(指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三年内免征所得税。第四至第六年可按7.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第七年开始按照15%税率征收所得税。企业出口产品的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 40%以上的,经税务部门核定,减按10%税率征收所得税。
2、对企业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3、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培训、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承包所得的技术性服务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4、对社会力量,包括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和个体工商户,资助非关联的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经费,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定,其资助支出可以全额在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当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足抵扣的,不得结转抵扣。
5、对开发生产软件产品和符合国家规定的集成电路产品和集成电路的企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计算机软件产品,2010年前可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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