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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东U谷泉州台商科技创新谷
[地址:泉州市惠安县杏园路与杏纬三路交叉路口往北约150米]面议联东U谷泉州台商科技创新谷 位于泉州台商投资区,颐和医院东侧、台商消防北侧。距离台商投资区管委会7km,泉州市政府14.8km,西距南安市区20km,南距石狮市区20km.地处大泉州半小时城市群半径和泉州湾两岸经济繁荣带之中,交通四通八达。 项目总投资约30亿元,其中一期占地95亩,规划建筑面积93560平方米, 建设 24 栋生产研发型工业载体及 1 栋产业运营中心,将形成聚合科技研发、中试 成果转化、生产企业总部和生产配套等功能于一体的产业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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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意见
[地址:]元/㎡·天泉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意见 泉政文[2020] 2号 为进一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创新型城市建设,优化我市科技成果转化环境,激发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及科技人员在泉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构建具有泉州特色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制定如下意见: 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一)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对其持有的科技成果可以自主决定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等方式实施转化。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外,不需另行审批或者备案。 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将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或者作价投资给国有全资企业的,可以不进行资产评估;给非国有全资企业的,由单位自主决定是否进行资产评估。 支持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试点开展科技成果权属改革,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项目,单位可与科技人员约定其成果权属归科技人员所有或部分拥有;对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新增职务科技成果,单位可与科技人员共同申请知识产权,赋予科技人员成果所有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国资委,市属科研机构主管部门 (二)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和作价投资遵从市场定价原则,可通过协议定价、第三方评估定价、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协议定价或第三方评估定价的,科技成果持有单位应当在本单位公示科技成果名称和拟交易价格,公示时间不少于15日。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人社局,市属科研机构主管部门 (三)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转移转化科技成果所获得的收入全部留归单位,纳入单位预算,不上缴财政,扣除对完成和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的奖励和报酬后,应当主要用于科学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等相关工作,并对技术转移机构的运行和发展给予保障。 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活动取得的净收入视同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可留归本单位自主使用,并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规定实施奖励。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人社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市属科研机构主管部门 二、激励创新创业 (四)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在制定转化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制度时,应当充分听取本单位科技人员的意见,并在本单位公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应当对完成该项科技成果和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以技术转让或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或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 2.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应当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 3.科技成果1年以上未启动转化的,成果完成人和参加人在不变更职务科技成果权属的前提下,可以根据与成果所有单位的协议进行该项科技成果的转化,并享有协议规定的权益,转化收益的70%~90%归其所有。 4.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给予科技人员的奖励,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获奖人在授(获)奖的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获奖科技人员按股权、出资比例取得分红或转让股份、出资比例取得所得时,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属科研机构主管部门 (五)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和专利奖励、政府及社会组织科技进步奖励等所获得的经费中,给予科技人员的报酬、奖励等支出,专项据实核增计入当年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基数。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市属科研机构主管部门 (六)鼓励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征得单位同意,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可兼职到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或者离岗创业的,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保留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工龄连续计算,并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定、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待遇。3年内要求返回原单位的,按原职级待遇安排工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人社局、科技局,市属科研机构主管部门 三、促进技术市场发展 (七)按照一个线上网络平台、一处线下服务大厅和一套市场运营体系的工作框架,建设泉州市科技大市场,构建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网络。对科技大市场技术交易服务平台的运营机构,每年按照其促成技术交易额增量部分的1%予以奖励,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八)对企业开展技术交易所签订的四技合同(包含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认定登记备案分别给予奖励。在泉州就地输出技术或吸纳各方技术年实际技术交易金额在1500万元以下部分(包含1500万),分别按1%和0.5%给予奖励,超过1500万元以上部分(不包含1500万),分别按0.5%和0.2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补资金由市和受益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两级财政各按50%的比例承担。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九)对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每年完成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额达到1亿元,给予5万元基础奖励,超过部分按0.6给予奖励,单个机构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拓展科技成果转移空间 (十)依托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建设一批聚焦细分领域的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布局建设一批科技成果产业化基地或产学研合作示范基地,对评为省级基地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引进的重大基地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共建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新型研发机构等。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150万元、80万元、30万元奖励;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分别给予150万元、80万元奖励;经认定为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引进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经认定为省级、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最高给予80万元、30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一)推进一带一路港澳台和闽西南协同发展区的科技交流与合作,支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创新联盟与高校、科研机构进行产教研融合,面向泉州产业转型升级、社会发展的科技需求,组织实施一批产学研和对外科技合作项目。举办各类学术会议、成果对接会等。支持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各类科技博览会、科技成果推介会等,对于参展省外展会的单位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单家企业每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在境外设立离岸研发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和企业孵化器等。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五、激励科技成果产业化 (十二)鼓励设立各类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整合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与相关企业、金融投资机构合作,采用政府引导+市场化方式专项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现产业化。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三)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的科技成果在我市就地转化的,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认定登记,年实际技术交易金额在1500万元以下部分(不包含1500万)按1%给予奖励,超过1500万元(包含1500万)以上部分按0.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万元,每家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十四)企业向非关联单位购买国内(含港、澳、台)一类知识产权(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等)和境外发明专利技术在泉实施转化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的,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交易见证或复核备案,50万元以上的科技成果购买项目,按其实际支付技术交易额给予6%奖励, 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补资金由市和受益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两级财政各按50%的比例承担。同时优先推荐申请省级购买科技成果后补助。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十五)每两年组织评选一次泉州市专利奖,对获得重大发明专利奖和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2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我市企事业单位或个人作为前三完成单位或完成人获得国家科技奖任一奖项和作为第一完成单位或完成人获得福建省科技奖任一奖项,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奖励。对于泉州市外获得国家科技奖的成果在泉落地转化产业化的项目,由受益县(市、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资金支持,对重大项目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对泉州市外获得中国专利奖或福建省专利奖,在泉落地转化的,其专利产业化配套资金奖励按照《泉州市专利奖评奖规定》(泉政文〔2019〕51号)执行。 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六、促进科技服务业市场发展 (十六)鼓励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和企业的科技人员从事技术转移工作。推动有条件的高校根据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需求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储备和培育专业化技术经纪人队伍,在不增加编制的前提下建设专业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后,可在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10%的比例,用于机构能力建设和人员奖励。鼓励国内外知名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高校、科研机构、产业联盟、协会、企事业单位独立或联合在泉设立产学研协同创新中心或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等。建立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体系,并将科技成果转化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人才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因素。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人社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市科协 1.对引进的重大科技服务机构按一事一议给予支持;现有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获得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称号的,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万元奖励;同时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各类补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 2.依法设立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按其年度促成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的技术合同的技术交易额的2%给予奖励,单个项目奖励最高10万元,每家机构每年奖励最高为50万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十七)对选派的科技特派员、科技特派员团队根据工作业绩,分别给予1万元、5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对科技特派员与基地(企业)开展的技术合作及成果转化项目,根据合作成效给予10万元项目后补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十八)扶持专业机构开展有偿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对在我市开展工作好的专业评价机构给予连续3年、每年20万元的扶持经费。同时鼓励和引导我市科技服务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评价工作。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七、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环境 (十九)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要承担科技成果转化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财政部门要加强监管。完善评价监督机制,在对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进行绩效考评时应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之一。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中有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的,相应单位和人员信息将计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委,市属科研机构主管部门 (二十)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科技成果对外投资实施转化的,经审计确认发生投资亏损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且未牟取私利的,不纳入在泉高校、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对外投资保值增值考核范围。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科技局、国资委,市属科研机构主管部门 本意见有效期3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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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科技创新券管理规定》政策解读
[地址:福建泉州]面议现将 《泉州市科技创新券管理规定》 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意义和目的 为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2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优化泉州市创新创业生态体系,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创业活动,促进科技创新平台高质量服务企业,市科技局会同市财政局认真梳理省上有关创新券文件精神,积极学习借鉴其他地市的先进经验做法,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泉州市科技创新券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出台《规定》的主要目的有三个方面:一是更好发挥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作用,积极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减轻企业研发负担,降低企业创新成本;二是给予我市科技创新平台更强的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激发平台创新活力,有效促进平台更好地高质量服务我市企业;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二、主要内容 《规定》包括总则、服务机构入库、创新券申请、使用与兑现、立项和拨付、监督管理、附则等七个部分,共24条。 一是总则, 包括政策出台的背景、相关部门职责、经费使用及管理等内容。明确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创新券相关政策,编制年度申请指南,建设服务机构库等事项;创新券的明确使用和管理遵循鼓励创新、公开透明、规范管理、跟踪监督、绩效评价、先用先得的原则;明确创新券兑现资金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二是 服务机构入库 ,包括服务机构范围、入库条件、申请程序及审核审批等内容。明确服务机构是指提供科技服务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机构;明确服务机构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经审核、公示等程序后,纳入服务机构库,有效期三年。 三是 创新券申请 ,包括申请创新券的企业所必须的条件、申请程序以及最高申请额度等内容。明确企业应当是在泉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定标准的中小微企业;明确企业申请创新券额度不高于合同技术交易额的30%,每家企业每年度申领创新券不超过50万元。 四是 使用与兑现 ,包括创新券支持的服务范围、兑现条件及所需提交材料等内容。明确创新券服务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五个方面;明确兑现需提供项目申请书、服务协议及服务结果凭证等材料。 五是 立项和拨付 ,包括创新券的组织、立项及拨付等内容。明确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发布服务机构入库、创新券申请、创新券兑现等项目申报指南,并对拟入库服务机构、拟资助项目名单、拟兑现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意见反馈;明确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服务机构入库、创新券申请、创新券兑现等项目进行承办。 六是 监督管理 ,明确企业和服务机构要坚守科研诚信,自觉接受监督检查;明确对在创新券申领、使用、兑现过程中存在违规操作的企业和服务机构要进行严肃处理。 七是 附则 ,明确符合条件的企业向泉州市外科技服务机构通过合作开发的方式购买科技服务的,单项合同(协议)金额超过200万元,且此开发活动在企业内部的研发支出超过150万元,可申请享受本创新券政策支持;明确创新券政策由泉州市科技局负责解释,有效期3年。 三、关键问题解读 (一)申请创新券的企业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申请创新券的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企业应当在泉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定标准的中小微企业,重点资助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省高新技术培育库入库企业、战略性新兴成长型企业以及登陆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展示的科技型企业; 2.上年度应当产生研发费用支出; 3.购买的科技服务应当与开展的研发活动有直接相关性; 4.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二)创新券用于支持企业购买哪些科技服务? 创新券支持的服务范围如下: 1.技术开发: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所必需的研究开发服务,包括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服务等; 2.技术转让: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所必需的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 3.技术许可: 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所必需的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 4.技术咨询: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所必需的为特定技术项目提供的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 5.技术服务: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服务所必需的以技术知识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业务训练的服务,以及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检验检测、样机试制、产业化中试等服务。 (三)企业怎么申领创新券? 申请程序: 1.企业向入库服务机构购买科技服务(服务机构已登记的科技服务事项),达成合作意向,签订购买服务合同,并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2.企业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提交购买服务合同及相应的资质材料,按不高于合同技术交易额的30%申请创新券; 3.科技主管部门审核后,向企业发放创新券; 4.企业与服务机构合作完成后,企业向服务机构支付创新券。 (四)什么是创新券服务机构?服务机构入库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本《规定》所称服务机构,是指提供科技服务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机构。 服务机构申请入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泉州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具备较强科技服务能力的服务机构在泉州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2.具备从事相关科技服务相应资质和能力条件,主要开展科技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等科技服务,具有至少5人(含)以上的专职专业人员,具备开发、试验、服务等所必须的条件和设施; 3.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收费标准; 4.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五)服务机构申请入库应提交哪些材料? 有意愿在服务交易中收取创新券的服务机构,可以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列入创新券服务机构名录,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服务机构申请书; 2.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财务决算报表; 3.科技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4.相关科技服务资质文件。 服务机构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服务机构入库。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经审核、公示等程序后,将入库的服务机构予以公布。 (六)如何申请创新券兑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服务机构在服务事项完成后,按照要求向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创新券兑现,并提交以下资料: 1.创新券兑现项目申请书; 2.科技服务协议(合同); 3.与科技服务合同对应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发票及银行转账等凭证; 4.服务结果凭证。研究开发类服务需提供技术报告、技术解决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图等详细技术文件;检验检测类服务需提供检测报告及检测项目清单;科技咨询类服务需提供与合同服务内容一致、能反映咨询服务真实结果的相关凭证; 5.项目实施情况总结及其他创新成果凭证,如专利、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等有利于佐证服务成效的凭证材料; 6.其他根据工作需要应当提交的资料。 (七)创新券申报、发放、兑现等相关内容的实施时间及政策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市科技局将根据《泉州市科技创新券管理规定》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发布服务机构入库、企业创新券申报、服务机构创新券兑现等内容的指南和通知,进一步明确申报方式和实施流程。《泉州市科技创新券管理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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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东U谷标准厂房现房火热招商中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归谷六路188号]5000-6000元/㎡一、嘉善城市简介 地处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浙江接轨上海的第一站,全国百强县、全国文明县城、连续 19年入选浙江省利用外资十强县、全国唯一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2008年,成为习近平总书记的基层联络点,并得到习近平总书记多次肯定批示; 二、项目区位 地处长三角经济圈的地理中心,与上海、杭州、苏州、宁波等长三角重大城市形成一小时通勤圈; 三、园区规划 1、占地52亩,总建筑面积5.2万方,共有22个单元面积不等的标准厂房,园内配套优谷餐厅、优谷超市、会议厅、企业展示厅等公共服务; 2、园区以大健康类为主导产业; 3、厂房面积从600㎡3600㎡不等,可多样灵活组合,满足企业不同需求; 4 、现房招商,签约及入驻,入驻即投产,省时省事省心,关键还省钱! 四、交通配套 1、高速:申嘉湖高速、沪杭高速、杭浦高速、杭州湾跨海大桥环线等 2、高铁:嘉兴南站、嘉善南站、沪嘉城际轨道等 3、航空:上海虹桥机场、上海浦东机场、杭州萧山机场、宁波栎社国际机场; 4、港口:上海港、宁波港、洋山港、乍浦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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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16栋漳州港中南高科产业园新建高端厂房
[地址:漳州市漳州开发区闽江路]3500元/㎡·天产品类型:独栋或双拼标准厂房(可定制) 层数:2.5F/3F 层高:首层7.8/6m、标准层4.2m、顶层3.9m 单层面积:400-2000平 整套面积:1000-6000平 项目简介: 项目位于漳州港,高德地图可导航(中南高科漳州港智造产业园) 由中国500强中南控股旗下产业板块中南高科开发,中南高科集团深耕产业园开发,目前在全国68城,落地108园。 项目的优势: 1) 产业链集聚,助力企业腾飞 开发区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漳州优越的地理位置和岸线资源为依托,大力发展临港工业拓展产业载体,打造产业链集聚,助力企业。 2) 海陆空便捷出行,交通无忧 两大高速口,厦漳跨海大桥,机场、铁路均在半小时圈内,快艇往返厦门实现公交化,与厦门仅需15分钟航程。 3) 产城融合 生产生活无忧 四大物流园,政务中心,全龄段厦大系教育资源,综合医院,商住配套,休闲配套等齐全 4) 成熟专业产业园运营 全面赋能企业 基础服务,管家服务,增值服务(如人才、金额、政务、运营、联动等),更有中德制造大学、产服包赋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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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智谷
[地址:广富林东路与中创路交接处]14000元/㎡元/㎡·天1、项目介绍: 海海尔智谷项目处于一廊九区中的松江新城总部研发功能区,项目定位互联网+国家战略的平台型智慧园区,承接海尔集团产城创生态圈战略,以海尔区域总部、工业互联网平台(cosmoplat)及国家双创示范平台(海创汇)为核心,打造比肩德国工业4.0、美国先进制造业的世界第三极,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的标杆示范项目。占地180亩,总建筑面积33.9万方,地上建筑面积24万方(地下建筑面积9.9万方),共34栋楼,包含展示中心、花园式独栋办公、平层研发办公,以及相关的商业配套、人才公寓等。 2、交通: 项目周边已形成便利的交通体系,附近有G15沈海高速、G60沪昆高速,距离两条高速入口均在2-3km范围内,距离9号线松江大学城站4km,同时园区设有接驳班车,T2有轨电车在园区门口设有站点,距离上海南站、虹桥交通枢纽20km左右。 3、配套方面: 周边3km有万达广场,开元地中海等大型商业及生活配套;距离松江大学城6公里,区域共设有7所国家重点大学,可提供丰富的人才资源。整个园区配套面积达3.6万方,包含餐饮、便利店、银行、咖啡厅、健身会所、亲子中心、人才公寓、企业展厅等,为入驻企业和员工提供优质、贴心的服务。 4、运营服务方面: 海尔智谷以各类创新创业物理空间为基础载体,以智慧园区运营为核心,以九大服务体系与云社区物业为两个重要支撑,为企业与创客打造一个全生命周期的创新驱动平台。可为企业提供包括创新孵化、产业促进、智慧金融、政企服务、政策申请等一站式全方位服务。 5、 政策优惠方面 ,由于项目地处G60科创走廊,同时又是大张江松江分园,入驻企业可同时享有G60松江科创走廊60条政策和大张江专项资金政策,以及各级产业政策、人才引进政策、科技创新资金扶持,区级财政税收补贴和优惠,覆盖企业成长的各个阶段。 6、产品: 单栋面积在3060㎡到6431㎡之间,单层面积在600㎡到1300㎡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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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和云谷滨海科创产业园
[地址:福州长乐滨海新城CBD核心区]面议均和云谷滨海科创产业园位于福州 长乐滨海新城CBD核心区,紧邻东湖数字小镇。项目 总占地约103 亩,总占地面积约 68669 ㎡,总建筑面积约136115 ㎡。 均和云谷是均和集团着力打造的科技产业平台。园区以高标准科技园区为载体,以整合优质科技产业资源为导向,在中心城市打造符合地方产业发展方向、具有推动城市产业集聚效应功能的高品质3.0模式产业园区,基于绿色、健康、环保等全新理念,搭建三大系统平台(IOT 物联平台+EMS 能效优化平台+PMS资管平台),打造沉浸式生态场景、办公商务PA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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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峡海上风电国际产业园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镇港前大道]面议福建三峡海上风电国际产业园 由中国三峡新能源公司与福州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的福建三峡海上风电产业园运营有限公司,位于福州市江阴工业集中区,将建设覆盖全产业链的海上风电技术研发、海上风电装备生产、风机出口、海上风电运维和培训四大基地。 福建三峡海上风电国际产业园 总投资15.6亿元人民币,总用地1000亩,总建筑面积21万m2 ,包括风机总装厂3栋,叶片制造厂1栋,钢结构制造厂1栋,生产配套厂2栋,将引进国际国内知名的风电技术装备企业,引入光伏发电、智能微网、智慧园区等系统,打造立足福建、面向沿海、辐射全球的大规模、智慧型海上风电研发中心和海上风电设备生产制造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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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网驿产业园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东星六路]面议福州网驿智能制造产业园位于福州永泰县智慧信息产业园内、距福州主城区30公里,福诏高速与203省道贯穿全境。项目总规划占地面积约300亩,一期规划占地面积110亩,建筑面积约20万方, 共26套独栋、双拼式标准厂房, 总投资逾9亿。园区定位装备制造,电气设备,电子信息,精密机械,医疗器材等成长型、科技型、高新技术企业 集生产制造、研发设计、中试成果转化、企业总 部、产品展示和生产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性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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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联东u谷生命智慧园
[地址:嘉兴市嘉善县罗星街道归谷六路]4500元/㎡可环评,可注册,研发生产。 嘉善经开区标准通用厂房 【地址】横二路与纵四路交叉口(枫泾古镇旁) 【分层厂房】面积600-6000㎡ 【层高】底楼7.2m-9m,其他标准层4.2m 【独栋厂房】面积1200-4000㎡ 【层高】底楼7.2m,2-3楼4.2m 【售价】5080-5580元/㎡ 【物业】物业费2.1元/平/月 【承重】底楼2T/平米,其他标准层500KG/平米 【柱距】8.1m*8.1m 【电梯】客货梯1部(2T) 【配电】电容量充足,可增容 【消防】戊类,丁类预留 【环评】104地块可环评 【业态】研发/生产(医疗器械、新材料、高端智能制造、精密机械等) 【交通]周边紧邻地铁站公交站乘车方便 【配套】枫泾古镇、园区餐厅、咖啡店、便利店 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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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国家健康产业国际创新园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西洲路]面议厦门国家健康产业国际创新园是国内首个以企业为依托的国家级健康产业国际创新园。拟投资20多亿元,建成高科技医疗器械研发平台,以及能实现规模化生产的多条生产线;并按照生物医药行业的特殊要求,建成约30间GMP孵化车间、100间医疗器械生产孵化车间等。未来园区将力争打造健康产业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健康产业国际创新资源集聚区。 园区的重要功能是医疗诊断行业和医疗设备企业的国家合作技术平台和技术转化平台,是国内医疗设备和其他健康产业独有的技术资本化平台,入园企业可以利用园区的GMP厂房和泰普生物技术平台、影响共享平台、泰普的市场基础及合作医院资源等,加快入园企业的经营许可和产品在药监管部门的注册与备案申请,加快企业研发转化和产品的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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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火炬荟智空间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134号 ]面议火炬荟智空间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地处火炬高新区火炬湖里园, 1 号楼:建筑面积 57029.47 平方米、功能规划:商业、办公。 2 号楼:建筑面积 18752 平方米、功能定位:研发、生产。 3 号楼: 2348.32 平方米、功能定位:园区配套。 双地铁枢纽办公,可为企业提供深度金融对接、专业科技咨询、政策辅导、免费工商注册等服务,享受商务配套、行政配套等便捷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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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生物医药中试及产业化基地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南北大道与新园路交叉口西150米]面议厦门生物医药中试及产业化基地位于海沧新阳工业区西区,主要为生物医药企业提供成果转化共享平台、技术支持、投融资和咨询 培训 等全方位服务,是厦门生物医药港实现帮助孵化毕业的企业进一步壮大的关键环节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0万平方米,规划建设生物医药中试GMP单元、技术研发服务中心及产业化区域。基地建设有闽台诊断产品公共服务平台、北化厦门生物产业研院等产业技术平台,并提供100、200、400平方米的科研场所,以及2400、3200平方米单栋研发、生产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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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生物医药产业园
[地址:厦门市海沧区翁角路与鼎山路交叉口]面议厦门生物医药产业园位于海沧生物医药港三期规划用地内,实现了厦门生物医药港孵化器中试园区产业基地的三个梯次发展。总占地面积14.2公顷,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 园区规划建设33幢集研发、中试及生产一体化的独栋创业单元, 单层面积为600-1600平方米,适合企业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 园区为企业在政策扶持、产业联盟、公共技术平台及专家顾问、投融资、物流仓储等方面,提供一系列专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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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银城智谷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西洲路]面议厦门银城智谷位于环东海域新城核心区,总用地面积约31.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60万平方米,项目 除了拥有80万平方米办公、6万平方米众创空间和6万平方米的人才公寓以外,还拥有多达16万平方米的商业配套空间。 是厦门高起点、高标准、高层次、高水平打造的集办公、商业、众创空间、配套公寓等物业于一体的现代服务业园区。园区规划重点引进总部经济、信息服务、研发设计、文化创意等产业,将成为厦门产业转型发展的智慧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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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新经济产业园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西洲路(厦门市环东海域东部新城指挥部西南侧约100米) ]面议厦门新经济产业园项目位于环东海域丙洲片区滨水地域,毗邻丙洲岛,西州路南侧,坐落于滨海西大道与丙洲大桥两主干交通交汇枢纽部位。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7万平方米,容积率2.5,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42.6万平方米。 厦门新经济产业园拟 打造集合办公、商业、酒店、公寓等复合业态的新型产业综合体。在智能+的产业导向之下,新经济产业园将以新技术为驱动,大力发展以互联网与现代信息技术服务、现代生产性服务活动、新型生活性服务活动、现代综合管理活动等为主的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经济,配套发展科技服务业,以打造厦门新经济产业链生态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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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跨境电商产业园区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长虹路33号 ]面议项目位于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长虹路,属厦门自贸片区内,同隶属湖 里区的行政区域内,可享受厦门市、自贸区、湖里区多重政策扶持。总建筑面积10.5万平米,分两期建设,一号楼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2014年启动海运快件监管中心,定位为物流供应链服务基地及出口电商运营基地。二号楼建筑面积6.5万平方米,2018年整体投入使用,规划为电商产业全产业链公共服务平台及产业综合运营基。 项目以两岸贸易中心总部及象屿保税区监管仓库、寨上厦华厂房为载体,形成商务办公、保税及非保税电商物流仓库三位一体功能齐全的跨境电商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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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泉州(安溪)经济合作区思明园
[地址:泉州市安溪县南翼新城1路]面议厦门泉州(安溪)经济合作区思明园位于安溪县南翼新城规划区官桥镇内,位于206省道与新207省道(环城北路)交叉口西北侧,厦沙高速东南侧。 园区总规划用地面积4.79平方公里,开发用地面积约3平方公里。 首期工业用地净地面积约35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目前已建成厂房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其中:标准厂房8万平方米,企业自建厂房12万平方米); 二期工业用地净地面积约100万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 园区产业定位突出低碳、智慧、宜居、宜业、宜游五大主题,将打造成为厦门产业转移承接的载体,建设成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安溪南冀新城发展特色的龙头企业海西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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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泉州(安溪)经济合作区湖里园
[地址:泉州市安溪县南翼新城1路]面议安溪经济合作区湖里园选址点位于安溪县南翼新城开发区官桥镇内,园区规划总面积12750亩,拟分三期进行开发。首期建设2700亩,总投资20亿元以上。目前园区已建成厂房总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其中:标准厂房13万平方米,企业自建厂房17万平方米)、主次干道6公里、商业配套及宿舍楼3万平方米。已引进企业28家,总投资额达36亿元以上,预计投产后年产值可达56亿元,年税收2.6亿元以上,可提供7000个就业岗位。 安溪经济合作区湖里园 将打造成以城带产、产城融合的新型现代化工业小城镇。园区将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力争把园区建成集新型厂房、科研办公、物流配送、员工公寓、生活娱乐、培训交流等六位一体的工业综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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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高科枫泾智谷
[地址:上海市枫泾工业区]6000元/㎡项目位于上海市级工业区枫泾工业区核心位置,总建筑面积16万m,容积率1.63, 由3/5层标准厂房/办公楼/研发楼组成。是上海制造品牌重要承载区和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桥头堡。所在区域聚焦金山1+4+4+8产业规划布局,深度对接制造强国战略和市行动纲要;以园区转型升级为重点,盘活存量成增量,激活产业新动力。园区将聚合高端装备制造、关键基础部件、新能源及智联网汽车、医疗器械等优质产业,引进高精尖科技项目,加强重点细分产业培育,持续推动新经济增长点,把握住地域优势,主动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打造沪西南经济圈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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