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京滨工业园详细介绍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大王古庄镇京滨大道19号 ]面议园区介绍 京滨工业园,前身为大王古庄镇经济区,坐落于天津市武清区大王古庄镇,于2001年正式立项建设,2006年被国家商务部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09年9月被天津市政府批准成立示范园区,是天津市31家示范园区之一,2022年3月列为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园。园区 作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桥头堡,通武廊小京津冀试验区核心区。雄踞京津综合发展主轴核心区域,以京畿重地,活力之城为发展定位, 吸引国内外区域总部、龙头企业、科研院所、研发中心及相关服务配套产业进驻,形成京滨工业园产城融合核心区。 交通区位 园区地处三地核心位置, 距离北京市区30公里、距天津市区55公里、距首都机场 60公里、距北京大兴国际机场 30公里、距天津港100公里。京津城际、京沪高铁在周边停靠,京津塘高速、京津高速、京沪高速四个出入口在这里开启, 携手两大国家级开发区,积极抢抓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历史机遇,通过同事同标政策的实施,真正实现三地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 园区发展载体 总部楼宇建筑面积: 30万平米。建设总部经济区、自主研发区、科研孵化区、产业加速区,吸引瞪羚企业、互联网总部、科技龙头等行业的产业聚集。 厂房载体 :现有轻质、标准、专业级的各类厂房约15万㎡,面积2000 ㎡20000 ㎡,层高分别为5-12m可供选择可搭配5-50吨天车。 国家级孵化器 :面积2.21万平米,在孵企业68家,涵盖智能安防、电子信息与物联网、智能医疗设备、新材料等。 京津智能制造加速中心: 面积9000㎡,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智能化共享平台;赋能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及数字化服务。目前清华、北航等初创型企业已入驻。南航曾庆生教授去耦合天线、星载天线、超材料可重构天线、平板透明天线项目研发及微波暗室实验室已落户。 项目转化落地平台: 园区正在建设60万㎡高标准厂房,为入驻企业拓展空间。 园区配套 园区内设有一站式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工商、税务、规划、国土、金融、人力等服务。 高新公寓、专家公寓、蓝领公寓,12万平米,可满足1万人入驻。 园区政策 落户政策:除享受海河英才相关政策外,园区可根据企业贡献,灵活推荐人才落户。 企业管理层政策:符合标准企业可自主认定人才,在医、学、住、行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引才政策:对企业引进博士、海外等高端人才给予人才和企业优惠政策。 用工政策:对于引进应届大学生、农民工、吸纳见习就业、职工培训等方面均可享受优惠政策。 协助项目公司申报设备补贴,最高可按照项目公司设备总投资5%给予一次性支持,支持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对本市自主品牌机器人等智能装备生产企业,按销售额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申请雏鹰企业政策给予企业,5万元贷款贴息,申请瞪羚企业政策给予企业20万元补助。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给予30-50万补助。 申请领军培育及领军企业,对重大创新项目分别给予300万元和500万元补助。 支持高成长初创科技企业发展,最高给予1000万元投资支持。
-
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址: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面议东丽经济开发区于1992年6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天津市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之一,占地面积7.2平方公里, 是综合性经济开发区。 开发区位于连接市中心与 天津新港 的津塘公路的南侧。距市中心14公里,东距天津新港35公里,北至天津滨海国际机场4.5公里。京津塘高速、津滨高速等十多条高速公路形成了便捷的公路交通网络。 2014年2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天津东丽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复函》(国办函〔2014〕27号)函复天津市人民政府、商务部:国务院同意天津东丽经济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定名为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现行国家级 经济技术开发区 的政策;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面积仍为7.217平方公里,区域范围为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开发区审核公告确定的四至范围。 开发区历经16年的发展,基础设施日臻完善,产业特色鲜明,经济初具规模。来自日本、韩国、美国、加拿大、法国、德国、新加坡、台湾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50多家企业投资置业。初步形成汽车零部件产业群和IT部件产业群。 开发区还负责东丽航空产业园区的开发建设和管理。该园区地处空客A320飞机制造厂所在的天津市航空城范围内,重点发展为 航空航天 领域产业配套的项目,以及电子信息、汽车、精密仪器、装备制造和生物制药等领域的项目。该园区与周边的空港加工区、 滨海 高新区、现代冶金制造区等产业互补、相互辐射带动。
-
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
[地址: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面议天津市津南经济开发区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以引进工业项目为主、商贸物流项目为辅的综合性市级开发区,位于天津市东南部。 区位优势 津南开发区依托独特的一区两地策略,将东、西两区的区位优势发挥得淋漓尽致。东区坐落于津南区双桥河镇, 海河 下游南岸,是邻滨海新区的重要经济发展区域。紧邻拉丹、 津晋高速公路 ,通过 蓟港铁路 与 津浦铁路 、 京山铁路 相贯通。已开始规划建设的海河港码头距开发区2公里,具备万吨级货轮的航运能力。随着天津市工业东移和海河开发战略的实施,该区的区位优势愈加明显。西区地处天津市外环线边缘,津南区双港镇界内,与天津市区相连。开发区由天津市外环线、津沽路、梨双路相围而成,距天津渤海国际机场8公里,距京津塘高速公路12公里,距天津市城区地铁1号线终点站0.5公里。 交通优势 东区南侧丹拉、津晋两条高速公路连接北方高速路网;北靠津沽公路,连接市区和塘沽;东有汉港公路跨二道闸与京津塘高速公路连接;规划中的天津大道快速路和津沽二线将大大提升开发区到市区、滨海新区的交通能力。蓟港铁路为中远途运输提供了良好的物流条件。 天津新港 和 海河二道闸 内河码头可为货物提供便利的水运条件。 资源优势 区内基础设施配套齐全,已营造了良好的供电、供水、供气、供暖、道路、通讯、排污等七通一平的投资发展环境,资源配置和使用更具科学化和合理化,为可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 环境优势 津南开发区坐落于城郊结合部,周边无大的工业区,环境幽雅,无大的污染,各项环保指标均达到国家标准,有利于各类项目的开发和生产。东区地域开阔,紧邻津晋高速公路绿化带,与开发区的绿化带连成一体;西区与外环线相邻,外环线绿化带与开发区的绿化带连成一片,形成优美的景观效应,为新型产业和高科技产业提供了环境保障。 产业优势 目前,东区工业制造业已形成电子信息、金属制品、塑胶制品等主导产业,待近期多家重点项目投达产后,创税能力将达到55%。西区工业制造业形成轻工、食品、生物制造业等主导产业,同时利用充分东西区土地载体优势,开发建设东区物流园和西区创业园以及拟建中的津南国际广场,增加开发区第三产业份额,扩大经济规模,形成二、三产业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共赢局面。 政策优势 在开发区投资并经营的企业,除享受国家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津南区政府给予企业包括增值税、所得税、房产税返还更加优惠的投资奖励政策。另外,对于投资较大的企业,在办理注册登记、建设项目收费时也可享受津南区一事一议的优惠政策。
-
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
[地址:天津武清经济技术开发区]面议天津武清开发区是1991年12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位于武清城区的西北部,开发区规划面积50平方公里, 拥有得天独厚的交通优势,它不仅处于京津两城的重要枢纽位置,并且京山、京九、京沪、京蓟、京津城际等铁路,以及京津塘、京沪、津保、112高速等多条国家级干线公路铁路、高速公路穿过区内。在配合国家级干线建设的同时,武清区内建成九横九纵路网和纵横交错的现代化的立体交通网络,每100平方公里公路密度达到148.7公里。从区内任意一点出发均可在15分钟车程内驶入高速公路,半小时到达京津两市。 在当前全球产业迎来转移浪潮之际,京津地区也逐渐成为了国内区域经济发展的新热点,天津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走出了一条 嫁接 、改造、调整的创新之路,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比重迅速跟进,电子信息产业、生物技术与现代医药、新能源、化工等骨干行业发展的强劲势头,这为武清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和产业环境支持。 在这个特殊的发展背景下,武清开发区管委会对开发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区内设有武清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海关、检验检疫局和国际保税物流园,基础配套设施完备,建有大型商务写字楼、星级酒店、高级会馆、温泉公寓、廉租公寓、专家公寓、双语国际学校和连锁超市等,引进了多家金融、法律、财务等服务机构,最终达到十一通一平的建设方针,为区域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后盾和保障工作。 开发区运用自身特色招商方式和超前的服务意识,以及为企业提供的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的代言代办思路,使区域逐渐形成自身独特的竞争优势。八方助力,腾飞武清,我们将进一步充分发挥区位、政策优势,以全新的机制,高标准的基础、配套设施,创造一流的投资环境,将武清开发区打造成为高科技、高效益的,持续提升的现代化科技新城。
-
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介绍
[地址: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面议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是经宝坻区政府2003年3月组建, 2006年5月国家发改委第六批审核通过的省级开发区,并于2006年 9月正式更名为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目前开发面积为11平方公里,基础设施已达到 九通一平 标准。天津宝坻经济开发区的规划用地面积达到50平方公里。 天津市宝坻经济开发区位于位于 京哈高速 南侧,京哈高速宝平出口位于园区中间位置,开发区距北京70公里,天津75公里, 唐山 80公里。距三市和天津机场、 天津新港 的车程仅为40-50分钟。以天津宝坻开发区为中心的100公里半径范围内,拥有中小城市11个,分布着5700万人口,以400公里为半径,分布着1亿人口。1小时车程覆盖9000万人口,3小时车程覆盖2亿人口,5小时车程覆盖3亿人口,可以到达47座大中城市,圈内有65万家各类企业。 作为新兴的经济区域,开发区正在按照依托京、津、冀,融入环 渤海 ,放眼海内外的战略构想,着力打造以先进制造业为主体,主攻 制造工业 ,为北京和天津滨海新区配套的综合产业功能区。 产业定位 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积极发展资金和技术密集型经济,重点发展汽车配件、高新电子、精密机械、有机食品、生物医药、新能源,及彩印包装、媒体制作、现代办公用品等环保型新材料产业,进一步完善工业区、仓储区、公共生活服务区的发展。 项目要求 本着节约、集约的用地政策开发利用土地,严禁闲置土地的原则,按照国家工业用地最低出让标准,入驻项目的土地出让价格约为每亩15万元,大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原则。投资强度要求每平方公里20亿元以上;容积率为0.8以上;产值要求每亩240万元以上;纳税要求每亩在7万元以上。 税收奖励办法 一、注册型企业税收奖励 注册型企业是指:在开发区注册、不在开发区生产经营的公司。 1、年累计纳税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阶段 累计纳税在100万元以下,税收奖励按主体税种地方留成部分的80%执行,即:企业增值税的15%、企业所得税的24%、企业营业税的40%一次性奖励。 年纳税低于10万元的企业,不进行奖励,待企业累计税收达到10万元时执行奖励政策。 2、年累计纳税在100万元-200万元(含200万元)阶段。 累计税收达到100-200万元的部分,税收奖励按主体税种地方留成部分的85%执行,即:企业增值税的15.94%、企业所得税的25.5%、企业营业税的42.5%一次性奖励。 3、年累计纳税在2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阶段。 累计税收达到200-500万元的部分,税收奖励按主体税种地方留成部分的90%执行,即:企业增值税的16.875%、企业所得税的27%、企业营业税的45%一次性奖励。 4、年累计纳税在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阶段。 累计税收达到500-1000万元的部分,税收奖励按主体税种地方留成部分的100%执行,即:企业增值税的18.75%、企业所得税的30%、企业营业税的50%一次性奖励。 5、年纳税达到1000万元以上。 年累计税收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税收奖励按全额税收(不分阶段)主体税种地方留成部分的100%执行。 二、总部型企业税收奖励 总部型企业是指:在开发区设有生产经营企业,在本部企业未建成投产时,企业通过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纳税;或将公司内关联的销售总部、结算总部公司迁入(或新注册)开发区,实现新增税收。 1、年累计纳税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以下的。 年纳税在200万元以下的企业享受以下税收奖励,即:企业增值税的15%、企业所得税的24%、企业营业税的40%一次性奖励。 2、年累计纳税在200万元-500万元(含500万元)之间的。 年纳税在200-500万元的企业享受以下税收奖励,即:企业增值税的16.875%、企业所得税的27%、企业营业税的45%一次性奖励。 3、年累计纳税在500万元-1000万元(含1000万元)之间的。 年纳税在500万元-1000万元之间的企业享受以下奖励,即:企业增值税的18.75%、企业所得税的30%、企业营业税的50%一次性奖励。 4、年累计纳税在1000万元以上的。 2010年以后注册的年纳税达到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享受以下奖励,即:企业增值税的23%、企业所得税的36%、企业营业税的90%全额奖励。 5、对总部型项目员工在宝坻经济开发区内所纳的 个人收入调节税 按照个人收入调节税的20%奖励。 三、实体型企业税收奖励 实体型企业是指:注册在园区,满足行业准入条件和资格,在园区内有生产经营场所,能够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和纳税。实体型企业包括:工业企业和仓储物流、商贸企业,可以是购置土地房产生产经营,也可以通过租赁土地厂房进行生产经营。 1、实体型企业建成投产或运营后,享受宝坻区招商投资奖励政策(宝坻政发【2010】16号)规定的相关税收奖励。 2、工业企业、仓储物流企业、商贸企业纳税超过每亩15万元的部分享受注册型企业的奖励政策;但不能重复享受1、2政策。 3、物流城及电子商务和现代物流基地内的企业税收政策另行规定。 4、年终对实体型企业纳税排名前10名企业以扶持资金的形式一次性奖励。 四、中介人奖励 1、对引进实体型企业,且符合园区招商引资政策的中介人,按照宝坻区招商引资中介人奖励办法(宝政发【2010】17号)执行。项目竣工后开始实施奖励。 2、对引进总部型、注册型企业的中介人,实施三年奖励。第一年按照该项目当年纳税奖励返还后的园区留成部分的20%进行奖励,第二年按照该项目当年纳税奖励返还后的园区留成部分的10%进行奖励,另外10%列入服务中心的项目维护费用,第三年按照该项目当年纳税奖励返还后的园区留成部分的5%进行奖励,另外15%列入服务中心的项目维护费用。企业年纳税不足50万元的,不对中介人实施奖励。 3、中介人为项目落户起决定作用的人或单位,须经引进企业和管委会共同认定。特殊项目的中介人可通过协商确定奖励金额和方式。
客服热线:400-6366558转0
津ICP备2020006662号-3 园区云招商 版权所有 部分文章为本站原创,未经许可,禁止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