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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资助2000万!天津西青出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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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武清京津产业新城核心区高质量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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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条“硬核”举措!天津滨海新区推进创新立区、打造自主创新升级版
[地址:天津滨海新区]面议近日,滨海新区在已到期的《滨海新区推进创新立区、打造自主创新升级版若干措施(试行)》的基础上,结合试行政策执行情况,修订出台了《滨海新区推进创新立区、打造自主创新升级版若干措施》及相关实施细则。 《若干措施》涉及创新型企业培育、创新型载体建设、双创载体发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金融支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体系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引育、重点产业支持政策九个方面22条具体措施,基本涵盖了科技创新主体、服务、资金、人才等主要要素。 持续完善科技政策体系 以政为引、以用为立、以转为要、以企为主、以人为本。滨海新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坚持四个面向,坚持创新立区,践行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此次修订出台《若干措施》,旨在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支撑。 此次围绕《若干措施》,滨海新区同步修订出台了《关于滨海新区重大科技攻关揭榜挂帅(匹配性奖励类)项目的实施细则》《关于滨海新区进一步支持研发中心的实施细则》《关于滨海新区支持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院所来滨城发展的实施细则》《滨海新区支持双创载体建设发展的实施细则》《关于滨海新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细则》《关于滨海新区支持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的实施细则》《关于滨海新区青年创新人才培育的实施细则》7个实施细则,与前期已有的实施细则构成了滨海新区本级较为完善的科技政策体系。 靶向支持提升创新氛围 在创新型企业培育方面 ,《若干措施》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企业上一年度销售收入规模分别给予30万元、4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认定的科技领军(培育)企业重大创新项目给予市级拨款相应匹配。对参与国家和天津市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项目,并成功揭榜的独立法人单位,按项目获中央和天津市财政支持资金20%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在创新型载体建设方面 ,由各开发区强化属地支持,按照一院一策方式,研究制定包括房产收益、企业孵化、招商引资、人员引育等方面的专项优惠政策。对市级企业重点实验室升级为国家级的,给予50万元专项资金补贴;对综合性技术创新中心的研发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安排项目总投资15%的财政补助资金,每年最高250万元,连续支持3年。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院所整建制搬迁入滨海新区,给予项目总投资15%的资金支持,最高1500万元;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院所在新区投资建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独资或绝对控股的,给予项目总投资15%的资金支持,最高900万元;参股、不绝对控股的,给予项目总投资15%的资金支持,最高300万元;事业性质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院所在新区单独设立分支研究机构,给予项目总投资15%的资金支持,最高900万元。 在双创载体发展方面 ,企业在孵期间或毕业后5年内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评价入库天津市瞪羚企业,每认定或评价入库一家给予所在孵化载体1万元一次性辅导奖励;入驻双创载体孵化的企业,按照当年评价入库的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或天津市雏鹰企业数量,分别给予所在双创载体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奖励。对上年度首次通过国家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上年度首次获得国家级备案的众创空间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方面 ,已获得市级技术转移机构认定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拥有2名以上技术合同登记持证人员)挖掘技术合同并在滨海新区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登记,按照服务年技术合同成交额对机构奖励10万30万元。支持重点科技型企业和滨城人才服务证白金卡金卡持卡人创办的企业培育技术转移类人才,对参加国家认可的技术转移类人才培训,完成结业,并取得资格认定证书的技术转移类人才给予最高5000元补助;对技术经纪人挖掘滨海新区企业技术需求信息,开展需求对接服务,促成成果交易或转化给予每项500元补助;对开展技术转移活动、促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技术经纪人,最高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1%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给技术经纪人所在企业最高5万元。 在科技金融支撑方面 ,鼓励滨海新区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股权并购、资产并购、合并(兼并)等方式,取得区外非关联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以资产评估价格作为依据,根据实际并购重组对价给予1%的补贴;在补贴总额不超过企业当年对地区经济贡献的情况下,最高给予500万元奖励。 对在天津滨海柜台交易市场挂牌且完成挂牌1年内通过滨海柜台交易市场平台取得融资的企业,在融资款项成功到账后给予一次性10万元补助; 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基础层、创新层挂牌成功的 企业,分别给予100万-120万元补助; 对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 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香港证券交易所及其他境内外主要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企业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对迁址至滨海新区发展的上市公司、境外上市公司回归A股且注册在新区的给予一次性500万元补助。 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成功引入专业股权投资机构500万元(含)以上股权融资的,给予股权融资额2%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在滨海新区注册的投资机构,以基金形式投资未上市科技型企业的,按照实际到账投资额的1%给予投资机构奖励,每年每家投资机构最高奖励金额100万元; 对通过定向增发成功获得500万元(含)以上直接融资的企业,给予融资总额0.5%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40万元; 对于成功获得一年期及以下短期贷款的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给予贷款总额1%的贴息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通过合法成立的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取得融资的企业,每年给予担保放款额1%,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担保补贴; 对于通过融资租赁、保理方式融资成功的瞪羚企业、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给予当年融资总额1%的补贴,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30万元。 在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备案后并在项目周期内获批地理标志产品,给予每个补助对象最高30万元补助。备案后并在项目周期内获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地理标志集体商标,给予每个补助对象最高30万元补助。对项目周期内在滨海新区成功转化高校院所专利技术的高层次产业人才,给予突出贡献人才每人10万元奖励、优秀人才每人3万元奖励。在项目周期内至少发行1单证券化产品,给予牵头机构每单产品最高200万元奖励;参与牵头机构实施知识产权证券化获得融资的企业,对实际发生的担保费、评估费、保险费按照合计的50%进行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50万元。备案后并在项目实施期内通过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质押获得融资的企业,按质押融资基准贷款利息的50%予以财政贴息补助,同一企业当年度贴息总额不超过5万元。 在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体系建设方面 ,支持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体系建设,向区内符合条件的支持单位发放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券,分为流通券、高企券和补助券,支持单位每年领取流通券额度上限为20万元,高企券额度上限为3万元,申领补助券额度上限为10万元。 在科技创新人才引育方面 ,给予高层次人才团队不超过上年度研发投入5%的奖励,最高100万元。给予青年创新人才入选者每人10万元培养经费支出,培养期为两年。在重点产业领域,对在新区工作的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根据个人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给予每人每年20万-150万元奖励。 在重点产业支持方面 ,对获得Ⅰ、Ⅱ、Ⅲ期临床试验批件的新药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400万元奖励,获得药品注册申请受理书后,给予50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对开展临床试验并在新区转化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给予每个医疗器械最多不超过150万元奖励,单个企业每年资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注册在新区并投入运营的细胞领域公共服务平台,经认定后,按照其上年度为新区企业(与本企业无投资关系)服务的实际情况予以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于第三方细胞制品质控中心项目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区科技局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滨海新区将推动各开发区围绕《若干措施》中实施主体为各开发区的措施抓紧制定出台各项实施细则,加强细则的针对性、创新性和操作性,注重协调性、综合性和整体性。同时,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政策宣传,便于企业和人才快速了解政策,充分享受政策,为企业主动创新、积极创新提供动力,推动新区创新立区战略深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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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河西重磅推出20条政策措施!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地址:天津市河西]面议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央和市、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市委、市政府十项行动和区委、区政府1+10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全力提振发展信心,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民营企业市场活力,河西区制定支持和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20条政策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一、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 1.鼓励民营企业发展 专精特新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专精特新产品,对复评通过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10万元扶持;对首次认定通过、复评通过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扶持;对新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种子企业,给予3万元扶持。对迁入我区发展的有效期内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企业、种子企业,签约落地并完成商事登记后,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3万元扶持。 2.加强科技型企业培育 对民营企业中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雏鹰、瞪羚、科技领军(培育)企业和申报科技项目的,开展现场指导,提高通过率。经认定入库培育的企业,自入库当年起三年内通过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一次性给予区级奖励资金5万元。积极鼓励企业登记认定技术合同,其中认定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合同的可免征增值税、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经认定后,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由委托方加计扣除。 3.激发科技型企业创新活力 对首次入选的瞪羚企业,租赁办公、生产经营用房的,给予当年房租50%的资金扶持;对首次通过认定的天津市领军培育企业、领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50万元扶持;对成功获得1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的科技型企业,按年度营业收入的1%给予扶持,扶持期限三年。 4.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 对经营达到一定规模的软件开发、信息服务、互联网相关服务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扶持;对新认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扶持;对我区游戏开发企业原创开发的或拥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游戏产品进行运营的,按其运营首年度内实际收入10%的比例给予原创作品开发企业扶持,每家单位每年扶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5.提升知识产权运用保护 深化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服务功能,对企业提供的关键核心技术创新需求,做好专利运用。发挥河西区数字经济产业资源优势,推进数据知识产权保护项目落地,为民营企业提供维权援助等服务。 6.支持高技能人才培养 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和京津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互认政策。支持民营企业选派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积极参加各类职业技能竞赛,对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优胜奖获得者,分别给予每名选手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资助;对选手所在单位按同等标准给予奖励资助;对全国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优胜奖获得者,分别给予每名选手20万元、12万元、10万元、3万元奖励资助;对全国行业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5名(双人赛项前3名、三人赛项前2名)、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双人赛项前2名、三人赛项第1名)获得者,给予每名选手5万元奖励资助;对市级一类竞赛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获得者,分别给予每名选手3万元、2万元、1万元奖励资助;市级二类竞赛第一名获得者,给予每名选手2万元奖励资助,奖励资助经费由市人社局部门专项经费列支。对企业引育留用高端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提供政策保障。 二、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题 7.提供重点产业融资服务 针对我区航运、设计、数字、商贸等重点产业,研究制定符合产业特点的专业化融资服务方案,打造航运金融、数字金融、科创金融等特色金融机构,为重点产业提供系统化、定制化融资服务。 8.建立金融机构 三专服务机制 鼓励金融机构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额度,设计专门服务流程,持续加大资金支持倾斜力度。由驻区银行选派专人服务对接融资企业,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快速评估审核,完成授信。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及时将评审情况反馈给企业。 9.持续开展银政企对接 推进产融直通车系列活动,发挥我区金融机构服务联盟优势,服务我区五大五小产业,每年开展活动不少于 20 次,为企业提供一站式融资服务。 10.支持企业资本市场融资 鼓励我区具有上市意愿、上市潜力的企业进入我区重点培育上市企业资源库,进行精准服务,对入库企业支付的上市签约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上市费用,按照50%比例给予支持,最高100万元;对入库企业入库培育后发生的贷款担保费用和贷款利息,按照50%给予支持,每家企业最长2年,累计最高300万元;对上市申报材料经有权机构正式受理的入库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100万元。 三、优化行政审批服务 11.建立政务服务流动驿站 开展上门审批服务,实行服务送上门、审批手把手,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米。 12.建立服务专员首问负责制 对民营企业开办咨询等,提供一跟到底服务,实现告知谁办,谁来为您跟踪办贴心服务。 13.落实一件事一次办 事项清单 多个事项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跑一次。 14.提高审批效率和质量 发挥线上服务优势,逐步拓展实现项目现场云踏勘、专家评审云指导、审批事项云办理,审批结果云推送,开启云审批的远程办事新模式。推行证照联办,压缩企业营业执照设立登记时间至1个工作日,对药品、医疗器械等后置经营许可事项采取前移服务。 四、减轻民营企业负担 15.支持稳岗拓岗 对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且稳定就业满3个月的按照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对本市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落户5年内海河英才创业群体提供50万元贷款额度;当年新招用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提供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16.保障民营企业款项及时支付 建立健全清理和防止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长效机制,督促各有关单位严防新增拖欠,确保民营、中小企业相关账款按期支付,将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定期对区属一级预算单位拖欠中小企业款项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17.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五、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18.组建民营企业服务团 以有事先找我企呼我必应的工作思路,深入企业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了解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痛点堵点,精准服务,做好现场答题和跟踪办理。开展惠企政策、法律法规、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宣讲培训,强化服务实效,提高民营企业发展续航能力。 19.设立汇商港湾 主题服务平台 聚焦打造成为民营企业发展的成长高地、服务驿站、作用平台,重点发挥为企业家服务、与企业家交流、促企业家成长三项功能,定期开展研修班、充电营、金融服务季等活动,发挥工作站指导员、企业服务专员服务推动作用,为民营企业精准解决问题,精细做好服务。 20.开展圆桌派系列活动 邀请深耕行业领域的民营企业家代表及有关政府部门,分别围绕企业发展、项目推介、创业故事、政策解读、存在问题等方面开展交流讨论,分享专业见解,探讨企业发展趋势,讲好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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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邱庄中德生态城优惠政策
[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大邱庄镇恒泰路1号]面议中德生态城优惠政策 人才政策: 人才落户:符合海河英才计划企业员工可 享受直接落户天津的政策。 ◆千人计划、千企万人计划、 131创新型人才、天津市留学人员回 国创业、领军人才等引进奖励政策。 ◆静海区六层次人才引进政策。 科技政策: ◆国高新、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 业、国家研发机构等相关引进奖励政策。 ◆杀手锏产品、产品专利、科技成果 认定等相关科技奖励政策。 ◆雏鹰和瞪羚企业支持 ◆地方科技创新发展十条 金融政策: 天津海河产业基金,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 国家战略,推进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建 设。 ◆梧桐树资本基金:静海区与梧桐树资本合 作,助力企业发展落户,引进先进技术企 业落户。 ◆同时针对资产重组、上市融资与挂牌交易 等专项扶持政策。 其他政策: 地方产业扶持资金 ◆地方办公运营补贴 ◆工业载体支持 ◆促进外贸加快发展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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