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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数字经济相关政策梳理

    北京数字经济相关政策梳理

    [地址: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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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数据资源资产化 探索数据资产评估和入表。 推动建立健全数据资产评估标准,建立完善数据资产评估工作机制,开展数据资产质量和价值评估。探索将国有企业数据资产的开发利用纳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激励机制。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鼓励企业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活动。 对于数据资源首次实现入表且入表金额大于100万元的,可以对企业为实现数据资产入表所发生的数据质量评价、数据资产评估和第三方审计等服务费用予以30%的补贴,同一企业数据资产入表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三批) 推进数据采集处理标准化。 推动自动驾驶、数字医疗、数字金融、智慧城市等领域开展数据采集标准化试点。 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 开展数据资产登记。 建立公共数据资产基础台账,推动公共数据资产化全流程管理。组织建设行业数据资产登记节点,推进工业、交通、金融等行业数据登记。支持市属国有企业以及有条件的企业率先在数据交易机构开展数据资产登记。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鼓励企业在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进行数据资产登记。 对于企业首次开展数据资产登记并获得相应证书的,可以按照该企业首批取得数据资产登记证书的登记费用的30%予以补贴,同一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三批) (二)数据交易流通 鼓励企业在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开展数据交易。 对于企业签订的首个数据产品交易合同,可以按照第一年度数据交易额的4%对企业予以奖励,同一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三批) 探索数据资产金融创新。 探索市场主体以合法的数据资产作价出资入股企业、进行股权债权融资、开展数据信托活动。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建设一体化数据流通体系。 探索建设基于真实底层资产和交易场景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给予数据资产运营单位相应业绩考核支持。允许数据商建立商用化的行业数据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等用户提供数据产品。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推进社会数据有序流通。 推动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的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建立数据交易机构预定价、买卖双方协议定价、按次定价等数据产品定价模式。推动建立数据交易范式及合同模板。引导承担公共服务的单位依托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机构开展数据服务和数据产品交易活动。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率先探索数据跨境流通。 完善数据跨境监管机制,推进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制度落地实施。支持海淀区等建设北京数字贸易港,支持朝阳区建设北京商务中心区跨国企业数据流通服务中心,支持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建设数字贸易试验区。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三)数据共享开放 鼓励企业通过数据训练基地、人工智能数据标注平台或其他权威网站等渠道向社会首次开放数据资源。 可以根据数据规模、数据质量、更新频率和应用效果,对企业予以奖励,同一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三批) 推进公共数据专区授权运营。 市大数据主管部门规范公共数据专区授权条件、授权程序、授权范围,以及运营主体、运营模式、运营评价、收益分配、监督审计和退出情形等。被授权运营主体按照原始数据不出域、数据可用不可见的要求,以模型、核验等产品和服务,向社会提供有偿开发利用。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持续加大数据开放共享力度。 发布本市公共数据开放年度计划,升级改造公共数据开放平台。依托公共数据开放创新基地,组织公共数据创新应用大赛和数据融合应用实验攻关。探索搭建人工智能数据标注库或知识生产平台,面向社会提供数据服务。 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 推进数据应用场景示范。 建立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应用场景库,加快推出一批满足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和一网慧治等功能的便民利企数据产品和服务。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四)数据治理体系 创新数据监管模式。 建立数据联管联治机制,推进分行业监管和跨行业协同监管。推出一批数据产权制度、数据流通领域的典型司法案例,为国内外数据要素司法实践提供参考。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推动企业合规体系建设。 研究制订涵盖数据收集、存储、加工、使用、传输、共享、开放等全流程的数据合规指引,出台大数据应用的禁止清单和谨慎清单。支持重点企业内部设立数据治理委员会,明确首席数据官或首席合规官。在重点行业形成一批数据合规典型案例,形成示范引领效应。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模型》国家标准贯标试点,增强企业数据管理能力。 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 强化数据安全和治理。 建立实施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制度,引导企事业单位等通过数据安全管理认证提升数据安全管理水平。推进企事业单位等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和贯彻标准执行。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一)数字产业化 ✦ ✦ 1 信创 打造行业标杆示范。 对于首次解决重点行业典型应用场景需求并实际落地的优质解决方案,按照解决方案中信创非硬件部分实际采购额的一定比例给予首方案奖励,最高不超过3000万。 北京市关于加快打造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 支持信创标准落地应用。 对首轮贯标的用户企业,给予首贯标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单项标准奖励总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北京市关于加快打造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 深化行业推广应用。 对重点行业开放应用场景、推广信创标准的重大建设项目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对于在京设立的行业共性适配平台,根据产品适配和解决方案推广应用情况给予资金支持,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北京市关于加快打造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 提升园区发展能级。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信创园对符合员工入驻数量、比例等条件的园内新设国家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重点行业适配平台等,给予5年租金减免。 北京市关于加快打造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 开拓资金支持渠道。 组织金融机构开发信创软件项目研发贷款,对重大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设立信创生态产业基金,支持孵化、培育信创产业链上下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北京市关于加快打造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 支持信创企业上市。 对在北交所等交易市场上市的信创企业给予市区两级补贴,区级财政资金补贴不低于市级标准;推动金融机构参与募贷联动试点,对信创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北京市关于加快打造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 ✦ ✦ 2 软件与信息服务 支持新技术新产品研发。 实施产业筑基工程,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一批关键软件产品研发,单个项目补助最高300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提供固定资产贷款、研发贷等中长期贷款产品,对符合条件的给予不超过2%的贴息支持,每家企业年度最高1000万元。 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该文件为2022年出台,下同) 制定基础软件应用指导目录,鼓励保险机构开发软件应用综合保险,对目录内软件应用过程中产品质量与责任风险进行保障,对购买软件应用综合保险的保费进行补贴。 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支持互联网3.0新技术体验验证。 开展围绕前沿新技术新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展示体验,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1000万元。进一步提高技术产品的适配性能和产业化水平,按照不超过小批量测试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1000万元。 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支持企业做优做强。 对上年度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且营业收入突破1亿元(含),并承诺当年不低于1亿元(含)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代码64、65),一次性奖励最高50万元。对通过《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价模型》(GB/T36073-2018)认证的、对落实工业互联网安全分类分级防护相关规范且达到一定安全能力的、对创新能力突出的,视情况再追加奖励;每家企业奖励金额最高100万元。 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支持企业投融资。 对固定资产投资纳统1000万元以上且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给予固定资产贷款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每家企业年度最高1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兼并收购项目或建设类重大项目等,给予不超过人民银行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期限不超过3年(并购为1年)、每家企业原则上年度最高3000万元的贷款贴息。 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支持企业区域集聚。 支持将老旧厂房等存量产业空间改造为企业研发或生产用房,符合条件的改造项目给予最高5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或贴息支持。支持园区建设产业支撑平台,按实际投入给予最高500万元资金补助,并根据服务绩效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 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 3 人工智能 提升算力资源统筹供给能力。 按照集约高效原则,分别在海淀区、朝阳区建设北京人工智能公共算力中心、北京数字经济算力中心。实施算力伙伴计划,整合公有云算力资源,向人工智能创新主体开放。建设统一的多云算力调度平台,提高环京地区算力一体化调度能力。 北京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支持构建城市算力中心体系。 支持数据中心绿色化改造,对于改造后PUE达到地方标准《数据中心能源效率限额》(DB11/T1139)规定的准入值且接入北京市节能监测服务平台的数据(算力)中心,按照改造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25%进行奖励。对数据中心转型为算力中心或涉及余热回收、液冷、氢能应用的,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的3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金额最高3000万元。 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构建高效协同的大模型技术产业生态。 建设大模型算法及工具开源开放平台,构建完整大模型技术创新体系。组建全栈国产化人工智能创新联合体,搭建基于国产软硬件的人工智能训练和服务基础设施。 北京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加强人工智能企业梯度培育。 建设人工智能领域标杆型孵化器,引导孵化器针对市场需求,广泛链接创新资源。 北京市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策源地实施方案(2023-2025年) 归集高质量基础训练数据集。 组织有关机构整合、清洗中文预训练数据,形成安全合规的开放基础训练数据集。持续扩展多模态数据来源,建设高质量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大模型预训练语料库。 北京市促进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谋划建设数据训练基地。 加快建设数据基础制度先行先试示范区,探索打造数据训练基地,推动数据要素高水平开放。探索基于数据贡献、模型应用的商业化场景合作。 北京市促进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加强大模型训练数据采集及治理工具研发。 构建数据管理平台相关系统,研发数据清洗、标注、分类、注释及内容审查等算法及工具。 北京市促进通用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夯实底层技术支撑能力。 围绕数字人技术路线及关键节点开展技术攻关,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重大专项。 北京市促进数字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该文件为2022年出台,下同) 优化数字人生产工具。 支持数字人新技术新产品小批量验证,对满足新基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补贴。搭建数字人安全工具平台,构建一体化数字人软硬件测评测试体系。 北京市促进数字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实施数字人标准化战略工程。 对新立项国际标准提案、新发布中关村标准的企业给予奖励。将数字人相关标准纳入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支持范畴。 北京市促进数字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推广服务型数字人应用。 对社会资本投资搭建数字人体验场景项目,参照新基建新技术体验验证标准给以支持。推动数字人进入数字消费领域,搭建全场景XR数字化呈现软硬件场地等运营设施。 北京市促进数字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 (二)产业数字化 ✦ ✦ 1 智能制造 突破工业软件技术短板。 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面向集成电路、航空航天、汽车船舶、智能装备等行业,发布揭榜挂帅项目。 北京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该文件为2022年出台,下同) 加速新型工业软件布局。 支持工业软件企业布局低/无代 码开发平台,构建协同开放生态。发挥开源社区开放共建优势,汇聚国内外创新资源,打造1个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工业软件开源社区。 北京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建设工业软件创新平台。 鼓励企业、科研院所和高校等创新机制体制,联合设立技术共享、市场共享的新型科研创新主体,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 北京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构建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基础。 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监测分析区域试点,引导本市各类平台与平台监测分析系统对接,实现平台发展核心指标数据的自动采集和动态汇聚。 北京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培育高质量工业APP。 支持行业协会、联盟等第三方机构按年度遴选发布《北京市优秀工业APP解决方案推荐目录》,促进工业APP(微服务组件)有效下载次数不少于2万。 北京工业互联网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支持企业升规及高质量发展。 对满足条件的通过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给予支持。其中,上年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不超过30万元;当年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中小企业升规稳规创新发展 的若干措施(2023-2025年)(该文件为2022年出台,下同) 培育壮大骨干高精尖稳规企业。 对满足条件的稳规企业通过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给予支持。其中,上年度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含),且纳入统计的先进制造业企业,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万元;上年度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且营业收入突破1亿元(含)的软件信息服务业企业(国民经济行业大类代码64、65),一次性奖励不超过50万元。 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中小企业升规稳规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23-2025年) 鼓励企业持续保持创新强度。 在获得升规稳规奖励基础上,对取得专精特新企业认定的,追加奖励20万元,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纳入支持范围。 关于促进先进制造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中小企业升规稳规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2023-2025年) 支持建设产业创新载体和公共服务平台。 支持建设北京市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支持建设智能检测装备试验测试平台,开展数据采集、远程运维与监控、装备运行数据挖掘等共性关键技术验证。支持搭建智能检测装备中试验证平台,促进智能检测装备迭代提升和优化升级。 北京市智能检测装备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 支持拓展应用场景。 支持工业企业通过工业互联网进行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按纳入奖励范围总投资的一定比例分档奖励,每家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3000万元。推进北斗+融合应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不超过2%的贷款贴息支持,每家企业年度贴息金额最高1000万元。 北京市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该文件为2022年出台,下同) ✦ ✦ 2 数字医疗 加快数字医疗产业发展。 推进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基于个人码搭建个人健康信息档案,研究编制个人数据采集标准、机制及规则,形成基层落地方案。开展医院电子病历、电子医学影像以及公共卫生数据标准化采集。 北京市数字经济全产业链开放发展行动方案(该文件为2022年出台,下同) ✦ ✦ 3 数字消费 健全直播电商人才培养体系。 本市企业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公共实训基地技能人才培训,按规定给予承担增训任务的公共实训基地相应资金补助。 北京市数字消费能级提升工作方案 对企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取得银行贷款给予贴息支持。 其中:人民币贷款贴息率,按照不超过资金申报截止日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最近一期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外币贷款贴息率,按照不超过3%计算,上述贴息率均不超过项目实际贷款利率。 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该文件为2021年出台,下同) 对于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产业园、体验店以及仓储物流、通关服务设施建设等投资类项目,依据其信息系统研发、软硬件设施设备购置、项目运营等相关费用给予支持。申报项目已投资额不低于计划总投资额的70%,能够按申报计划组织实施。 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支持北京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 ✦ ✦ 4 机器人 构建机器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 由机器人骨干企业牵头,整合国内外一流创新资源,组建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支持机器人企业建设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作为申报条件的可放宽至不低于1亿元。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建设机器人产业创新验证公共平台。 支持建设机器人产品中试验证平台、共享加工中心等公共平台,快速响应研制需求。对公共平台建设单位,按照不超过建设项目投资的30%予以补贴,最高3000万元。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建设机器人产业基地。 对企业购置研发、生产用地,加快审批进度,实现拿地即开工。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培育机器人专精特新企业。 对首次升规和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的专精特新机器人企业予以支持。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机器人企业重大项目落地。 对建设机器人生产机器人标杆工厂,实现机器人生产全流程无人化、智能化的机器人企业,按照不超过建设项目投资的30%予以奖励,最高3000万元。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且获得项目贷款的建设类重大项目,按照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年度最高3000万元。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促进京津冀机器人产业协同发展。 支持机器人企业在京津冀地区布局,对参加强链补链行动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履约金额的5%予以奖励,最高3000万元。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推动机器人千行百业示范应用。 发布《北京市机器人+典型场景应用目录》,将应用成效突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典型场景纳入目录并进行推广。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促进机器人创新成果首试首用。 对企业研制创新产品过程中未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并在京津冀地区首次试用的创新产品予以奖励,单台(套)产品最高5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200万元。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机器人企业融资上市。 设立100亿元规模的机器人产业基金,首期规模不低于20亿元,支持创新团队孵化、技术成果转化、企业并购重组和发展壮大。组织实施挂牌倍增计划,为机器人企业做好上市服务,对进入北京专精特新专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上市的优质企业予以奖励。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扩大机器人企业金融信贷支持。 对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业务,给予1%的贴息或担保费用补助,补贴期限最高1年。对符合条件的关键机器人设备等融资租赁项目,按照不超过5%的费率予以支持,企业年度补贴额最高1000万元。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机器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对参加国际性展会、取得产品认证、实现境外商标注册、获得境外专利授权的企业,按照现有规定予以资金支持。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机器人未定型创新产品首试首用奖励。 支持符合《北京市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发展方向的机器人产品在京津冀地区实现首次试用,单台(套)产品奖励不超过5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创新产品商业化定型后优先推荐纳入市级重大装备首台(套)应用推广目录。 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三批) (一)开源开放 重点共享开源平台奖励。 支持开源组织在京落地,对其在京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共享开源平台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2023年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实施指南(第三批) (二)智慧城市建设 征集发布场景清单。 建立政企联动的场景组织发布机制,定期遴选形成应用场景和需求清单,向社会发布。 北京市关于推进场景创新开放加快智慧城市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开展场景供需对接。 基于应用场景和需求清单,择优筛选优质技术和方案供给单位,确定合作意向及场景建设方案,制定阶段性目标和验证标准。 北京市关于推进场景创新开放加快智慧城市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支持场景需求验证。 鼓励我市技术和方案供给单位参与场景创新工作,依项目建设情况给予一定比例鼓励资金支持。对首次解决典型场景需求并实际落地的优质解决方案的供给单位给予一定比例鼓励资金支持。 北京市关于推进场景创新开放加快智慧城市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促进场景成果转化。 对于采用相关技术和方案的项目,优先纳入智慧城市建设年度项目清单,简化该项目的技术评审流程。 北京市关于推进场景创新开放加快智慧城市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鼓励成果规模推广。 定期开展北京市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创新案例评价工作,将优秀场景案例纳入北京市智慧城市应用场景创新案例。对于新技术和方案在新基建领域迭代更新和规模化应用的给予小批量验证和推广支持。 北京市关于推进场景创新开放加快智慧城市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三)数字基础设施 全面加强新基建项目统筹。 鼓励各区、各部门建立项目台账,符合本措施重点支持方向且总投资达到1000万元(含)以上的,原则上应纳入市级重点项目库,享受本措施支持的项目应为在库项目。 关于促进本市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该文件为2022年出台,下同) 加大新基建重大项目谋划。 各区和相关部门要落实市政府决策部署,发掘区域场景资源,积极谋划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新基建重大投资项目,加强市级部门资源协同,合力推动项目落地实施。 关于促进本市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 加大政府投资引导力度。 对新基建重点领域中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资本项目,优先推荐纳入本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 关于促进本市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 对已入库且工业和软件信息服务业年度纳统投资达到一定规模的项目,给予不超过2%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贴息支持,单个项目支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关于促进本市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 (四)新技术新产品研发推广 支持新技术新产品攻关和标准创制。 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对新技术新产品给予首试用补贴、攻关投资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关于促进本市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 支持新基建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开放场景。 鼓励面向中小企业围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建设测试、验证等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对符合条件的平台给予不超过30%的建设补贴,单个平台建设补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关于促进本市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 支持创新体验中心和场景实验室建设。 开展围绕前沿新技术新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展示体验,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关于促进本市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 支持新技术新产品小批量验证。 鼓励新基建建设单位或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单位开展小批量产品实际工况、环境、场景等测试验证,进一步提高技术产品的适配性能和产业化水平,按照不超过小批量测试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关于促进本市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 支持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推广应用。 对采购新技术新产品的本市投保企业按照不超过相关保费的5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不超过1000万元。对在库新基建项目应用两清单内新技术新产品的,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的3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 关于促进本市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中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 推进数据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创新。 推动将符合条件的数据技术和产品研发投入纳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支持大型互联网企业建设数据要素平台,实时提供数据服务。 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实施意见

  • 北京市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北京市关于支持新型储能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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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山工业厂房 京唐高铁旁,北京周边厂房,出售 京津冀高端制造

    唐山工业厂房 京唐高铁旁,北京周边厂房,出售 京津冀高端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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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工业厂房 京唐高铁旁,北京周边厂房,出售 京津冀高端制造 50年工业产权,独立房本,正规手续 产业限制少,可办理环评立项 园区有独特产业政策扶持 400到6000平米不等 产业聚集 唐山工业厂房 京唐高铁旁,北京周边厂房,出售 京津冀高端制造 50年工业产权,独立房本,正规手续 产业限制少,可办理环评立项 园区有独特产业政策扶持 400到6000平米不等 产业聚集 唐山工业厂房 京唐高铁旁,北京周边厂房,出售 京津冀高端制造 50年工业产权,独立房本,正规手续 产业限制少,可办理环评立项 园区有独特产业政策扶持 400到6000平米不等 产业聚集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 发展的若干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 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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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 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办发〔2023〕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3年12月7日 (本文有删减) 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 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是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对促进经济发展、扩大内需、稳定企业具有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出如下措施。 一、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融合 (一)促进内外贸标准衔接。 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建立完善国际标准跟踪转化工作机制,转化一批先进适用国际标准,不断提高国际标准转化率。加强大宗贸易商品、对外承包工程、智能网联汽车、电子商务、支付结算等重点领域标准外文版编译,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帮助企业降低市场转换的制度成本。完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标准信息平台,进一步发挥《出口商品技术指南》作用,优化国内国际标准服务。推进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商贸流通专项)工作,加强标准创新。 (二)促进内外贸检验认证衔接。 完善合格评定服务贸易便利化信息平台功能。鼓励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提供一站式服务。推动与更多国家开展检验检疫电子证书国际合作。深化共建一带一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框架下检验检疫、认证认可国际合作。推动内地和港澳地区检测认证规则对接和结果互信互认,推进湾区认证。鼓励符合资质要求的检验检测机构参与进出口商品检验采信,扩大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采信范围。加强对出口转内销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绿色通道的政策宣传。 (三)促进内外贸监管衔接。 着力破除各种形式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内外贸资源要素顺畅流动,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探索完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应急机制,建立医疗器械紧急使用有关制度,便利药品、医疗器械等商品在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情况下快速进入国内市场。简化用于食品加工的食药物质进口程序。支持监管方式成熟、国内需求旺盛的进口展品在境内销售。 (四)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 优化同线同标同质(以下称三同)产品认定方式,鼓励企业对其产品满足三同要求作出自我声明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认证,鼓励各方采信三同认证结果,加强三同企业和产品信息推介。 二、促进内外贸市场渠道对接 (五)支持外贸企业拓展国内市场。 组织开展外贸优品拓内销系列活动,加强市场对接和推广,鼓励开展集中采购,支持优质外贸产品进电商平台、进商场超市、进商圈步行街、进工厂折扣店、进商品交易市场。 (六)支持内贸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加强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及相关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支持内贸企业采用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推动高质量实施RCEP等自由贸易协定,拓展企业的国际发展空间。 (七)发挥平台交流对接作用。 发挥好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等展会作用,培育一批内外贸融合展会,促进国内国际市场供采对接。培育一批内外贸融合商品交易市场,完善国内国际营销网络,强化生产服务、物流集散、品牌培育等功能,促进国内国际市场接轨。推动境外经贸合作区提质升级,鼓励内外贸企业以合作区为平台开展跨国经营。 三、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 (八)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加大对外贸企业商标权、专利权的保护力度,以服装鞋帽、家居家装、家用电器等为重点,开展打击侵权假冒专项行动。落实电商平台对网络经营者资格和商品的审查责任,完善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及时纠正制止网络侵权行为。 (九)完善内外贸信用体系。 发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用,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帮助企业获得更多信贷支持。鼓励内外贸企业使用信用报告、保险、保理等信用工具,防范市场销售风险。推动电商平台、产业集聚区等开展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营造有利于畅通国内国际市场的信用环境。 (十)提升物流便利性。 加强与境外港口跨境运输合作,鼓励航运企业基于市场化原则拓展内外贸货物跨境运输业务范围。加快发展沿海和内河港口铁水联运,拓展主要港口国内国际航线和运输服务辐射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推行集装箱外贸内支线进出口双向运作模式。加快建设跨境物流基础设施,支持在重点城市建设全球性和区域性国际邮政快递枢纽。 (十一)强化内外贸人才支撑。 加强内外贸一体化相关专业建设,发布一批教学标准,打造一批核心课程、优质教材和实践项目。支持开展内外贸实务及技能培训,搭建线上线下融合、内外贸融合的人才交流对接平台。 四、加快重点领域内外贸融合发展 (十二)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 赋予试点地区更大改革创新自主权,加快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促进内外贸规则制度衔接,复制推广一批创新经验和典型案例。更好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国家级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保税区等开放平台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加大内外贸一体化相关改革创新力度。 (十三)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企业。 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内外贸并重的领跑企业,增强全球资源整合配置能力,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建设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培育壮大内外贸一体化农业企业。支持台资企业拓展大陆市场,支持港澳企业拓展内地市场。对受到国外不合理贸易限制措施影响的企业加大帮扶纾困力度,支持其内外贸一体化经营。 (十四)培育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 在重点领域培育壮大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推动商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促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内外贸相关产业深度融合。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发展,带动更多传统产业组团出海。引导产业向中西部、东北地区梯度转移,提升中西部等地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水平,支持边境地区特色产业更好衔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十五)加快内外贸品牌建设。 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推进全国质量品牌提升示范区建设,支持发展区域品牌,发展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和名特优新农产品公共品牌。支持内外贸企业培育自主品牌,鼓励外贸代工企业与国内品牌商合作,支持流通企业、平台企业发展自有品牌,与制造企业开展品牌合作。鼓励发展反向定制(C2M)。培育一批中国特色品牌厂商折扣店。建设新消费品牌孵化基地,增强内外贸领域品牌孵化创新活力。加大中国品牌海外宣传力度,鼓励老字号走向国际市场。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支持企业发挥专利、商标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提升品牌综合竞争力。 五、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 (十六)落实有关财政支持政策。 在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前提下,用好用足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等现有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渠道,积极支持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允许地方政府发行专项债券支持符合投向领域和项目条件的国家物流枢纽等物流基础设施建设,畅通内外贸商品集散运输。 (十七)更好发挥信用保险作用。 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和国内贸易信用保险协同,按照市场化原则加大内外贸一体化信用保险综合性支持力度,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业务,推动保险机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通过共保、再保等形式,提升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承保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市场化方式支持内外贸一体化企业投保国内贸易信用保险。 (十八)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充分利用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国家产融合作平台,强化金融机构对内外贸企业的服务能力。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广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政策。扩大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范围。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支付机构和银行为跨境电商等新业态提供外汇结算服务。 各地方、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分工积极推进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打通阻碍内外贸一体化的关键堵点,助力企业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顺畅切换,争取尽早取得实质性突破。各地方人民政府要完善工作机制,优化公共服务,因地制宜出台配套支持政策,大力推动本地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分析形势变化,充分发挥相关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加强协同配合和督促指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经验好做法。

  • 电镀厂房出租带独立环评

    电镀厂房出租带独立环评

    [地址:天津静海区中旺镇]
    39~56元/㎡

    金茂源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金茂源环保集团)是中国大型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运营商是国内表面处理产业园上市公司(股份代号:06805.HK)。自2005年发展以来,集团始终坚持以废水处理为核心、以园区管理为中心、以企业服务为重心,致力于促进表面处理行业绿色升级,完善制造业全产业链,助力中国制造业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运营18年,高起点规划 高标准建设,高质量管理运营园区,全部布局五大大型的产业园: 广东丨天津丨湖北丨四川丨江苏 总占地规划约338万㎡,将绿色理念融入园区规划建设,科学布局 规划先行 目前总入园企业288家,准入工艺丰富、服务军工、航天、航空汽车、电子、五金、PCB等行业和领域 可租、可售、可定制,约1100-3700㎡/层 多种厂房规格,满足不同镀种生产线布设需求 10.2万T/d总规划设计废水处理能力,废水源头管控、分类收集、集中处理、循环回用、达标排放 各园区专为表面处理企业提供排污治理、厂房租售、环评协办、能源供应、集约化生产管理和多元化增值服务。 给您提供一个安全、稳定、可靠的发展平台。

  • 北京市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专题政策第二期

    北京市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专题政策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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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北京市促进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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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器人产业是新时代首都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性先导性产业。为紧抓战略窗口期,加快推动本市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全力打造机器人技术创新策源地、应用示范高地和高端产业集聚区,有效支撑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现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快机器人技术体系创新突破 (一)提升机器人关键技术创新能力 组织实施机器人产业筑基工程,发布产业关键技术攻关清单,围绕机器人操作系统、高性能专用芯片和伺服电机、减速器、控制器、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以及人工智能、多模态大模型等相关技术,支持企业组建联合体,通过揭榜挂帅聚力解决机器人产业短板问题和卡脖子技术难题。根据攻关投入予以支持,最高3000万元。 (二)构建机器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 建设开放共享、协同创新的机器人产业科技创新体系。由机器人骨干企业牵头,整合国内外一流创新资源,组建人形机器人创新中心,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支持机器人企业与智能机器人与系统高精尖创新中心联合开展产业化攻关。支持机器人企业建设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以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作为申报条件的可放宽至不低于1亿元。鼓励机器人企业参与各项开源项目,利用开放资源提升创新水平。 (三)建设机器人产业创新验证公共平台 支持建设机器人产品中试验证平台、共享加工中心等公共平台,快速响应研制需求,为机器人企业和科研单位提供样机试制、加工工艺和高精部件生产等解决方案。对公共平台建设单位,按照不超过建设项目投资的30%予以补贴,最高3000万元;纳入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根据服务绩效予以奖励。各产业集聚区对创新验证公共平台予以支持。 二、推动机器人产业集聚发展 (四)建设机器人产业基地 加强机器人工业用地开发和供给,提升产业空间承载能力,率先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建设机器人产业基地,吸引全球机器人产业链企业落地布局。对企业购置研发、生产用地,加快审批进度,实现拿地即开工。经授权的产业园区开发企业建设的机器人标准厂房项目,按照现有政策予以固定资产投资支持。 (五)培育机器人专精特新企业 加大机器人领域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组织专业机构为机器人创新型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孵化、投资等服务,根据服务绩效对符合条件的机构予以奖励。对首次升规和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的专精特新机器人企业予以支持。支持机器人创业团队和中小企业参与HICOOL全球创业大赛、创客北京、创客中国等创新创业赛事。鼓励有条件的区培育机器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六)支持机器人企业重大项目落地 支持建设一批机器人产业化项目,对建设机器人生产机器人标杆工厂,实现机器人生产全流程无人化、智能化的机器人企业,按照不超过建设项目投资的30%予以奖励,最高3000万元;对具有全局性、战略性,且获得项目贷款的建设类重大项目,按照不超过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中长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年度最高3000万元。各产业集聚区出台区级机器人产业配套政策,促进机器人企业加快项目落地。 (七)促进京津冀机器人产业协同发展 支持机器人企业在京津冀地区布局,对参加强链补链行动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履约金额的5%予以奖励,最高3000万元。完善区域产业链供应链体系,联合天津市、河北省产业主管部门共同支持建设京津冀机器人产业协同示范园,提升京津冀机器人零部件制造、生产组装、维修服务等综合能力。 三、加快机器人+场景创新应用 (八)推动机器人千行百业示范应用 结合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能建造、智慧医疗、智慧物流、智慧养老、智慧商业、智慧应急等,开放一批机器人创新应用场景,组织机器人场景供需对接。发布《北京市机器人+典型场景应用目录》,将应用成效突出、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典型场景纳入目录并进行推广。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对机器人创新场景建设单位予以支持。 (九)促进机器人创新成果首试首用 加快实施百项机器人新品工程,鼓励机器人企业创新成果在未定型阶段与应用方建立合作、首试首用,促进产品迭代熟化。对企业研制创新产品过程中未获得财政资金支持、并在京津冀地区首次试用的创新产品予以奖励,单台(套)产品最高50万元,每家企业年度奖励最高200万元。创新产品商业化定型后推荐纳入市级重大装备首台(套)应用推广目录。 (十)提升机器人企业系统解决方案供应能力 支持机器人企业向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鼓励新智造100工程项目优先采用自主创新的工业软件和机器人产品相结合的系统解决方案,对应用机器人企业创新产品和解决方案的数字化转型成功案例加强推广。 四、强化机器人产业创新要素保障 (十一)强化机器人标准引领 支持在京单位主导研究制定机器人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提升标准制定和实施能力。鼓励在京单位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和国际标准研制。组织企业对接全国机器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标准机构,鼓励企业申报机器人领域国家标准。鼓励在机器人共性技术、产品通用规范等方面开展团体标准制定,部分领域关键标准适度领先于行业平均水平,形成产业优化升级的标准群。 (十二)支持机器人企业融资上市 设立100亿元规模的机器人产业基金,首期规模不低于20亿元,支持创新团队孵化、技术成果转化、企业并购重组和发展壮大。组织实施挂牌倍增计划,为机器人企业做好上市服务,对进入北京专精特新专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和上市的优质企业予以奖励。支持机器人专精特新企业快速申报北交所,提高发行上市审核效率。 (十三)扩大机器人企业金融信贷支持 对中小微企业首次贷款业务,给予1%的贴息或担保费用补助,补贴期限最高1年。支持企业通过并购贷款并购相关企业,提高行业集中度。对符合条件的关键机器人设备等融资租赁项目,按照不超过5%的费率予以支持,企业年度补贴额最高1000万元。 (十四)促进机器人人才引育和产教融合 加强机器人行业领军人才引进,为在京创新创业提供优质服务和全面保障。加大机器人产业人才引育力度,支持机器人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和卓越工程师,企业引进的特殊人才可一事一议研究。支持在京高校建设机器人卓越工程师学院,加快培养机器人产业创新人才。鼓励机器人企业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共建市级产教融合平台,提供教学设备,参与课程开发。支持机器人企业开放创新验证平台,建设实训基地,为院校提供实习实训机会。组织职业技能大赛增设更多机器人方向,加快培养机器人产业高技能人才。 (十五)支持机器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 支持机器人企业参加世界机器人大会、中关村论坛、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等国际活动,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对参加国际性展会、取得产品认证、实现境外商标注册、获得境外专利授权的企业,按照现有规定予以资金支持。办好世界机器人大会,将大会打造成为机器人领域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技术交流和产业合作平台。 (十六)建立机器人企业常态化服务机制 加快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组建机器人产业联盟,定期举办机器人企业座谈会,及时掌握企业发展战略、创新产品研制、重大项目实施、主要政策落实等情况,对机器人重点企业通过市区两级服务包体系做好服务。

  • 北京市2023年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政策措施

    北京市2023年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项目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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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发展 支持企业通过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建设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和对接应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支持内容:含平台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微信小程序、独立站、网络直播等信息系统开发、软硬件设施建设等。支持标准:依据审定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50%的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跨境电子商务仓储服务设施建设 支持企业建设海外仓(含海外运营中心)、保税仓(含跨境电子商务医药产品专用仓)、直邮仓、出口集货仓等跨境电商仓储服务设施。支持内容:货架(货柜)、仓储搬运设备、分拣机、通关设备、查验设备、监控系统、温湿度检测及调节系统等设施设备购置,仓储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等。支持标准:依据审定实际投资给予不超过50%的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三)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建设发展 支持跨境电商产业园扩大服务规模。对于经北京市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工作小组认定的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2022年以来,每新增入驻1家有经营实绩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给予园区运营主体不超过5万元的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已申报过本支持方向并获得支持的入驻企业,不再重复计算和支持) (四)支持企业建设运营跨境电商体验店 鼓励企业在本市建设运营跨境电商体验店。支持内容:2022年1月1日以来新建的跨境电商体验店连续12个月房租、店面装修、货架、收银设备、监控系统、体验等候区配套服务设施、线下自提业务配套服务设施等设施设备购置,线上销售平台建设等。支持标准:对体验店租金按照实际租赁面积进行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3元/㎡/日,补助金额不超过体验店实际年租金的30%,单店年度租金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对除租金外其他投资,按照不超过审定实际投资50%的标准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五)支持企业拓展跨境电商业务 1.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B2C业务(海关监管代码9610、1210)。对于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在京纳统跨境电商B2C清单2万单以上、业务规模同比增长20%(申报期新开展业务企业不受增速限制)的企业(电商企业境内代理人),给予每单不超过0.5元的支持。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2.支持企业开展跨境电商B2B业务(海关监管代码9710、9810)。对于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在京纳统货品重量35000公斤以上、业务规模同比增长20%(申报期新开展业务企业不受增速限制)的跨境电商B2B企业(报关单经营单位),对其线上交易、网络营销、直播推广、仓储运输、报关查验相关综合成本给予支持。支持标准:每公斤货物申报价格50元(含)以上的,给予每公斤货物不超过0.5元的支持;每公斤申报价格50元以下的,给予每公斤货物不超过0.3元的支持。单个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100万元。

  • 中小微企业 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题政策(第一期)

    中小微企业 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专题政策(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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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题政策第一期

    北京市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专题政策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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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唐山市机器人产业发展支持政策

    唐山市机器人产业发展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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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推进我市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以健全发展生态为导向,以壮大产业规模为目标,着力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特种机器人研发总部基地、机器人应用创新高地,特制定如下支持政策。 大力发展新项目 1.支持机器人产业招商。 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中国制造业500强、国资委监管目录上的央企,以及营业额超50亿美元(前三年平均数)的跨国公司、中国独角兽企业、中国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在唐山新设立独立法人企业且首次投资建设机器人研发制造实体项目的,经认定后按照固定资产给予落户奖励,固定资产投资超过1亿的,按照1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参照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支持政策,2023年修订);以上企业在我市设立或联合设立创新机构,开展数字机器人研发活动的,年度营业额超过5000万元后,一次性给予500万元支持(新增内容)。对其他投资总额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重大机器人项目,采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支持(参照河北省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2.支持技改项目。 鼓励引导传统行业企业投资机器人产业项目,鼓励支持现有机器人企业扩大再生产,发展新项目。对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机器人产业技改项目,按照设备投资额的10%给予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参照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支持政策,2023年修订)。 强化科技创新 3.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对企业引进联合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开展重大技术研发的,优先推荐列入省科技计划,争取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参照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支持政策,2023年修订)。对连续两年研发投入强度5%以上,上年度自有资金研发投入100万元以上的专精特新机器人企业,按照实际投入额,采取后补助的方式给予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参照河北省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4.支持创新体系建设。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按照国家级、省级、市级的级别分别给予最高1000万元、100万元、10万元奖励补助经费(参照唐山凤凰英才人才政策3.0升级版)。对企业与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唐共建(或双一流建设高校独立建设)机器人产业研究院,并经市级部门认定或挂牌,且每年度与唐山本地企业技术转让或技术服务合同实际发生额达到500万以上的,按照合同实际发生额的10%给予支持,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参照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支持政策,2023年修订)。 5.支持科技成果转化。 对企业从国务院及各部委直属的科研院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引进技术,按合同当年实际支付技术交易费用的50%进行奖补,最高不超过50万元(参照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支持政策,2023年修订)。 6.支持质量品牌建设。 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省政府质量奖、省质量效益型企业的机器人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商标金奖的机器人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参照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支持政策,2023年修订)。 做强既有企业 7.支持龙头企业引领发展。 对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2000万元规模的机器人企业,给予企业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参照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支持政策,2023年修订,降低奖励门槛和额度)。 8.支持中小企业做精做优。 对当年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对新获评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参照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支持政策,2023年修订)。 强化人才招引 9.支持领军人才引进和培育。 对于新柔性引进的B类以上人才,与我市机器人产业开展项目合作,并签订详细的合作协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的,经专家评估认定,按完成合同金额的50%,给予用人单位每个项目最高100万元的奖补。柔性引进的人才,对每年在唐工作6个月以上的,视同全职引进;每年在唐工作3个月以上不足6个月的,享受待遇减半政策;柔性引进人才在唐工作期间可免费入住人才公寓(参照唐山凤凰英才人才政策3.0升级版、关于进一步完善凤凰英才计划推动人才发展市场化的若干意见)。 10.支持企业加强人才招引。 在独角兽瞪羚专精特新、单项冠军、隐形冠军等机器人企业中每年遴选人才工作成效突出的,除享受相关人才政策外,每家给予最高50万元人才引进培养奖励;每年遴选先进技术创新团队和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产业带动力强的创业团队,每个团队给予最高100万元项目经费资助;以上两项不重复奖励。推荐引才数量多的机器人企业入选引才优胜单位,最高奖励100万元(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凤凰英才计划推动人才发展市场化的若干意见)。 11.支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对全职引进和培养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奖的团队或个人,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全职引进或培养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通过评选)的领军型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参照唐山凤凰英才人才政策3.0升级版)。采用企业点菜、政府买单方式,用人单位根据自身发展提出人才需求,政府负责统筹实施,对符合条件的,按订单为企业提供人才招聘、培训、上岗一条龙服务,并承担全部费用。邀请与我市机器人产业关联度高的高校在唐设立实习基地,师生来唐考察实习期间食宿交通等费用由财政给予补助(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凤凰英才计划推动人才发展市场化的若干意见)。支持建设机器人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对获得市级认定的基地一次性给予150万元补贴(参照唐山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办法)。 强化金融支持 12.发挥基金撬动作用。 在省机器人产业母基金的带动下,谋划设立总规模不低于50亿元规模的机器人产业基金,加大对机器人领域初创企业投资力度,支持企业加快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参照河北省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13.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对拥有发明专利的中小型机器人企业的贷款,按银行同期基准贷款利率的20%给予贴息,最长不超过3年,每家企业最高贴息不超过50万元(参照推进环渤海地区新型工业化基地建设支持政策,2023年修订)。 14.优化上市前激励政策。 对申请在境内A股上市的本市企业,分阶段共计补助500万元。其中: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进入辅导期并在河北证监局完成备案后,给予200万元补助;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北交易所提交上市申请并获受理后,再给予300万元补助。对申请在境外主要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分阶段共计补助400万元。其中:对申请在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企业,经具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或机构正式受理,给予200万元补助;通过审核后,再给予200万元补助。对在新三板基础层、创新层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10万元,实现首次股权融资的再给予融资额1%且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对在河北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一次性前期费用补助5万元;对在河北股权交易所主板挂牌的企业,实现首次股权融资且金额超过100万元(含)的给予融资额1%且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参照唐山市关于发挥资本市场功能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十二条措施,唐政字[2023]6号)。 强化推广应用 15.支持打造机器人+应用场景。 征集培育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对入选市级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且项目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的,每项分别给予机器人相关企业和用户单位各2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参照河北省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16.支持机器人化技术改造。 每年征集培育一批基于机器人化的智能制造和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重点项目,对牵头参与重点项目的机器人相关企业,按机器人化项目金额的10%给予补助,每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参照河北省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 一图读懂 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专题政策(第二期)

    一图读懂 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专题政策(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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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图读懂 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专题政策(第一期)

    一图读懂 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专题政策(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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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图读懂北京市智能制造与装备产业专题政策(第二期)

    一图读懂北京市智能制造与装备产业专题政策(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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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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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山市芦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03年10月10日成立,其前身为大型农垦联合企业河北省芦台农场。开发区环境秀美,无污染,土地肥沃,植被茂盛,天蓝水清,道路纵横有致,产业布局合理,人民乐善好施,民风淳朴勤劳,富有创新精神,经济繁荣发达,人均经济指标居唐山市前列,是享誉海内外的鱼米之乡、铁柜王国、自行车零部件的航空母舰、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克隆牛基地、中国动漫产业基地,发展前景广阔,为渤海湾的一颗明珠。 开发区地处京、津、唐腹地,东距唐山市区55公里,距 曹妃甸工业区 不足50公里,西到天津市区65公里,南距天津滨海新区20公里,距天津机场、港口25公里,京哈线芦台火车站10公里,205国道横穿全区,连接京沈高速,塘承高速公路从开发区中心穿越,构成了半小时上天入海,一小时进京下卫海陆空一体的交通网络。 在河北省委、省政府的直接关怀和支持下,唐山市加快了 四点一带 的推进步伐,环渤海经济圈的迅速崛起为芦台经济开发区建设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大好机遇。开发区占居天时地利,享受国家关于开发区各项优惠政策。在河北乃至全国重点建设项目曹妃甸新区建设中,我区被确定为四点一带中的重要一点,确定为唐津两市合作的桥头堡、曹妃甸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辐射的承接区,在环渤海经济隆起带中占据不可替代的地位。 通过建设四大园区(自行车及五金制品加工园、环渤海台湾综合园、中国动画乐园、生态农业观光园)、五大基地(全国镁合金产业基地、国家级高端动漫研究生培训基地、CCTV华北互动娱乐基地、台湾物流及生态旅游观光基地、北方石材加工展示交易基地),芦台经济开发区正致力于打造京津唐经济社会发展桥头堡、京津唐都市后花园和宜居文化生态城。 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 科学发展示范区 的今天,芦台被 唐山 确定为四点一带中重要的一点,是天津一轴两带三区与唐山四点一带的交汇区,环渤海经济带、京津冀都市圈和冀东经济开发区的最前沿,在河北省打造的22个环京津卫星城市带中,是唐津两市合作的桥头堡,京津唐大都市的后花园,曹妃甸新区和天津滨海新区辐射的承接区,是河北与京津基础设施对接、产业梯度转移的首选地区,更是多年来服务京津的重要基地。其重要的区位优势、政策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环境优势彰显的越来越突出。

  •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

    [地址: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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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筹建于2010年7月,2011年5月被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首批省级工业聚集区,2014年3月,经省政府规范整合,更名为河北迁安经济开发区,正式纳入省级经济开发区管理序列,同时,被河北省政府确定为全省承接京津功能疏散和产业转移的40家重点平台之一,被唐山市确定为市级重点抓好的对接京津五大板块的开发区之一,并先后入选为河北省首批省级清洁生产试点示范园区和河北省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创建单位,正朝着国家级精品钢铁基地、北方重要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冀东地区重要的煤化工基地迈进。开发区规划面积60.8平方公里,共跨4个镇、29个行政村,建成区面积33平方公里。共划分为四个产业功能分区:西北部为钢铁冶金循环产业园,规划面积25平方公里,主要发展精品钢铁、优特钢,重点引进产业高端项目以及产业链延伸项目;东北部为装备制造产业园,规划面积4.9平方公里,主要发展冶金装备和重型机械制造项目;东南部为环保建材产业园,规划面积8.9平方公里,主要发展资源综合循环利用项目及环保设备、环境检测仪器仪表制造等产业;西南部为煤化工循环产业园,规划面积16.4平方公里,大力发展精细煤化工及玻璃制造相关产业。另有,规划面积5.6平方公里的综合服务区,大力发展商业研发及配套服务设施,为入区企业提供科技支撑、商贸流通、金融等服务。 目前,开发区已形成了板块式布局,产业成链,纵向共生、横向耦合的循环产业体系。开发区入驻企业296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8(34)家。2015年,开发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46.8亿元。迁安经济开发区除了具备坚实的产业基础和经济优势之外,还具有一些其他的比较优势。 资源优势。 素有铁迁安之称的迁安拥有亚洲最大的露天铁矿场,各类物产资源丰富。现已探明的矿藏达20多种,其中铁资源储量27.2亿吨,矿石品位在30%左右,非金属矿藏主要是石灰石、白云石、花岗岩等。石灰石储量达5亿多吨,主要作为水泥、石灰等产品的原材料,年开采量达200多万吨;白云石储量达2.5亿吨,花岗大理石储量达2.5亿吨。现已发现的动植物资源400多种,为开发区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原料支撑。开发区东部紧邻河北省第一大河流--滦河,开发区内有西沙河穿境而过,为开发区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水资源保障。 环境优势。 开发区按照产城融合、镇园一体的发展思路,根据开发区发展情况,逐步将规划区内的29个行政村拆迁撤并至开发区周边的四个新农村社区和一个城镇组团,可以置换出土地1.5万亩,能够为开发区发展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开发区在布局上具有独特的环境格局,即与周边区域相对隔离,又与相距5.4公里的主城区遥相呼应,实现功能上的相互补充。开发区高度注重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已累计投资30多亿元完善了基础设施建设。开发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任何部门、单位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开发区检查或收费,不得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据此,中共迁安市纪委迁安市监察局出台了关于优化园区环境助推园区发展的十条意见。 产业优势。 开发区内产业布局集中,初步形成了以钢铁冶金产业、装备制造业、煤化工业为主导,环保建材业及现代服务业相互依存、融合发展、链式集聚的良好发展格局。

  • 中关村科技园石景山园

    中关村科技园石景山园

    [地址:中关村科技园石景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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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园区介绍 2006年1月17日,经发展改革委批准石景山园加入中关村科技园区,规划面积345公顷,分为北Ⅰ、北Ⅱ和南区3个区域。2012年,经国务院批复,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空间规模和布局调整,石景山园规划面积增至1334.39公顷,增加西部拓展区、首钢改造区、银河商务区、永定河绿色发展带商务区、五里坨西部发展预留用地等17个区域。2007年3月,区委、区政府确立区科委、园区管委会、区知识产权局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建立园区建设领导小组工作协调机制。2014年9月,石景山园管理体制调整,组建由常务副区长和主管副区长牵头,科委园区、区金融办、区经信委、区投促局等部门领导组成的中关村科技园区石景山园管理委员会,推动园区建设。按照石景山区建设国家级绿色转型发展示范区的目标要求,园区重点发展现代金融、高新技术、文化创意及科技服务等符合区域发展定位的新兴高端产业,努力建设成为区域经济新的增长极。以科技和文化融合发展的数字娱乐产业为特色,为园区树立品牌,增强核心竞争力。园区已形成网络游戏、影视动漫、数字媒体和设计产业互为支撑的发展格局,千余款原创文化作品相继问世,中国数字娱乐第一区品牌初步形成;先后获得国家网络游戏动漫产业基地国家动画产业基地等一批特色品牌认定;被中宣部、科技部、文化部、原广电总局和原新闻出版总署联合认定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以趣游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暴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娱乐互动门户企业,以华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为代表的影视文化企业先后参与国家重大科技工程建设;北京保险产业园、中关村互联网金融产业基地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引导支撑高端绿色产业快速发展。园区努力打造石景山服务品牌,建立健全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人才发展+创新激励四位一体的园区发展政策体系,将品牌、政策和服务优势辐射至全区。针对企业不同发展阶段,实施金种子计划明星计划小巨人计划个十百工程等扶持项目,在全区形成从创新研发、创业发展到产业集聚的良好功能布局。 二、主导产业 新一代信息技术:工业互联网与物联网、虚拟现实。 三、发展组团 石景山园组团总面积 8.86 平方公里,涵盖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石景山园北区、南区。聚焦工业互联网与物联网、虚拟现实、金融科技、体育科技等领域。重点打造银行保险产业园、工业互联网产业园、人工智能创新应用产业园,引进标杆企业、领军企业,优化营商环境,打通南北向的交通廊道,紧抓冬奥会发展机遇,依托新首钢建设,加快高品质园区载体和国际人才社区建设,加强中欧合作,打造国际化创新、智慧城市建设与绿色发展转型示范区。 四、特色产业园 石景山园/中关村工业互联网产业园 主导产业:工业互联网 园区简介:园区位于石景山区田顺庄北路1号古城创业大厦,长安街西延线北侧(石景山园长安科技金轴),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紧邻地铁1号线和地铁6号线。园区占地面积1.44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06万平方米。已入驻企业8家,园区企业入驻率达到29.9%,主导产业集聚度为96.4%。园区围绕1中心+1联盟+1基金+1基地+3平台构建创新服务体系。 企业入驻; 4006366558转12

  • 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

    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

    [地址: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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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园区介绍 2012年10月,经国务院批复,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纳入中关村示范区,定名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门头沟园,规划占地面积由原150 公顷扩展到188.96 公顷,并成立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13年5 月13日,门头沟园获授牌,四至范围扩展到东至华园路、规划S1 线、西苑路,南至京原路、小圆安置房用地北边界,西至三石路,北至石龙东路、北京锅炉厂南路西延线。园区始建于1992 年1 月,位于门头沟新城南部,永定河绿色生态走廊西岸,拥有良好的自然环境和紧邻城区的区位优势,2000年经市政府批准为市级开发区。20余年的滚动开发,完成120 公顷土地的建设,拥有土地产权企业60家,房屋产权企业88家,登记注册、异地经营企业6800余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61家,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86家。形成以数控装备、生物医药、仪器仪表、机械等行业为主体的产业集群,北京精雕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凝华科技有限公司等为代表的数控装备制造企业主导着石龙经济开发区的产业形态,且有上千家涵盖房地产、商业物流、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现代服务等诸多行业的注册挂靠企业,有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环新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企业。石龙开发区为入区企业提供了完备的九通一平基础设施和税务、邮政、电信、银行、工商、会展中心、物业服务等系列配套设施,不断优化区域的工作、生活和人才环境,为企业和职工提供良好的生产环境。拥有110万伏变电站一座,装有3150千伏安变压器2台,供电容量能满足当前产出规模基本运营需要;建成了门头沟南城地区供热中心--金源热力有限公司,安装有3台80吨燃煤热水锅炉,热力供应有足够保障;自来水管网供水充足,接用方便;再生水厂日处理污水4万吨,区内的生产与生活废水均可得到集中处理,达到再生水标准;8条主要道路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和绿化、美化工程,涉及绿化、街牌、道路牌等18个要素,等同于长安街的标准。石龙产业孵化中心成功引进一批有房屋产权的企业入驻,使入区企业找到了集约利用土地、转型升级的路径,已有12家企业在原有土地上开始企业总部基地建设。石龙开发区将建成北京城西总部新基地,以发展高端制造业、网络金融业、现代服务业三大产业为发展目标,精心打造企业研发中心、结算中心、行政中心、销售中心四位一体的总部集群。 二、主导产业 先进制造:智能装备。 三、发展组团 门头沟园组团总面积 4.08 平方公里,涵盖石龙经济开发区、首钢协同区等地块,聚焦智能装备、创新药物等领域,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加快融合,着力建设现代化科技园区、生态园区、人文园区。加快石龙经济开发区存量产业用地转型,建设智能应用产业园,提升硬科技孵化和专业服务水平,承接中心城区成果转化,与新首钢高端产业综合服务区协同发展,打造特色鲜明的高精尖产业创新示范区。 企业入驻; 4006366558转12

  •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地址: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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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是1993年6月经 河北省人民政府 批准成立,地处 京津唐 一级经济区网络之中,环渤海经济圈的中心地带,国家重点开放开发地区。也是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在《建国方略》中提出拟建的北方大港所在地唐山港京唐港区,港口与开发区统一规划,同步开发,互为依托,共同发展。 经过多年发展,唐港区主要形成了以下几大优势: 一是区位优势明显。 唐港区地处渤海湾及京津冀都市圈核心地带,处在京、津、唐、秦四个中心城市的交叉辐射区,距北京230公里、天津150公里、唐山70公里、秦皇岛118公里,内有京唐港,毗邻曹妃甸,与辽东半岛、山东半岛遥相呼应,面向东北亚经济区,具有承接东北亚辐射拉动、带动广阔腹地发展的巨大潜力。 二是港口优势独特。 唐山港两大港区之一的京唐港区位于开发区内,是民主革命先驱孙中山先生在《建国方略》中提出拟建的北方大港港址,是河北省唯一一个综合性港口,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为一类口岸。京唐港区规划面积88平方公里,规划建设6个港池,可建设各类泊位近150个。已建成一、二港池全部及三、四、五港池部分泊位,拥有1.520万吨级泊位33个;航道等级达到20万吨级;建成各类货物堆场近700多万平方米,货种涵盖煤炭、水泥、钢材、矿石等十多大类上百个品种,航线通达80多个国家(地区)、150多个港口。2013年 货物吞吐量 突破2亿吨。是我国北煤南运的七大港口之一和矿石进口的重要通道。开设了河北省唯一一条集装箱外贸航线,2013年实现 集装箱吞吐量 57.6万标箱,居全省三港四区第一位。 三是旅游资源丰富。 辖区范围内旅游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越,三大海岛风格迥然,景色宜人。菩提岛有孤悬于海上的天然动植物园之美誉,岛上灌木丛生,绿草繁茂,有各种植物260多种,更有大片菩提树林为北方所罕见,为河北省海洋自然保护区、省级风景名胜区,国际观鸟基地(鸟类达400多种),且有潮音寺和朝阳庵遗址等佛家古迹;月岛上植被繁茂,景观独特,为国家4A级景区,其周边有天然的海滨浴场,沙净水清,是避暑度假胜地,岛四周广阔的滩涂水域,有大量的鱼、虾、蟹、贝等海产品;祥云岛海岸为双道复式海岸线,拥有天然优质细沙,沙滩坡度平缓,温泉、浴场资源丰富。 四是产业优势突出。 依托港口优势,大力发展临港产业,开发区初步形成及正在打造煤化工、装备制造、港口物流、文化旅游、高新技术和现代农业产业园等七大园区。煤化工产业已经形成年产焦炭550万吨、焦油10万吨、甲醇20万吨、二甲醚25万吨、苯类产品60万吨的生产能力,6万吨聚甲醛和15万吨己二酸项目即将投入生产;以港口物流和仓储、批发零售、金融业及租赁商务四大行业为主导的港口物流业,已经形成了涵盖煤炭、矿石、钢铁、集装箱、液化产品运输五大板块,形成了以京唐港区为依托的物流产业集群。 五是基础设施完善。 唐港铁路、迁曹铁路纵贯南北,与国铁干线京山线、京秦线接轨。唐港高速、沿海高速、平青大公路、沿海公路直达开发区,滨海大道至曹妃甸仅需30分钟车程。区内道路四通八达、城市路网贯通全区;兴建了文化中心、海韵广场、湖林新河生态公园等一批地标性建筑和恒通花园、盛世景苑等现代化住宅小区;建有完善的污水处理、城区供气、39万吨/日供水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了较强的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发达的交通条件,良好的基础设施,使这一区域具备了承接京津和东北亚经济区辐射,面向海洋、走向世界的现代经济发展条件。随着天津至秦皇岛、北京至唐山曹妃甸 城际高速铁路 的规划建设,唐港区将进一步融入北京、天津、唐山半小时城市经济圈。 六是投资环境优越。 唐港区秉承投资者是上帝,引荐者是功臣的理念,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人人服务海港发展的意识深入人心,在全区推行零距离指导、零关系办事、零利益服务、零障碍落实的办事模式,营造了宽松优惠的政策环境、运转高效的政务环境、保障有力的法制环境、投资创业的商务环境,让广大客商都能赚大钱、保安全、有尊严。 七是发展前景光明。 独特的资源和环境,让唐港区吸引了世界的目光;一流的发展环境和条件,引来了一批批战略投资者。中浩化工的聚甲醛、己二酸项目、港中旅的冷轧薄板项目、长久集团的汽车物流华北基地等项目相继落户,这些重大产业支撑项目的推进实施、开发建设,已构筑起新型工业化体系的基本框架,为实现唐港区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唐港区内大部分为沿海滩涂荒地,在国家深入实施宏观调控政策,不断强化土地管理的大背景下,土地资源优势日益凸显,特别是区划调整后,面积由原来的32.85平方公里扩充到432.4平方公里为建设沿海强区、美丽港城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

  • 中关村延庆园介绍

    中关村延庆园介绍

    [地址:中关村延庆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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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园区介绍 2012年10月,经国务院批复,中关村延庆园成立,规划面积491公顷,包括北京八达岭经济开发区305公顷、北京延庆经济开发区129公顷、康庄农民就业产业基地57公顷。2013年4月,园区获授牌。2014年5月,中关村科技园区延庆园管理委员会成立。延庆园位于北京市西北部延庆县域内,与河北省交界,毗邻京包铁路、京藏高速等多条重要交通干道,是北京市辐射西北地区的重要通道,也是两城两带中北部研发服务和高技术产业带的重要拓展区域。延庆园空间资源较为丰富,未开发利用空间271公顷,占延庆园规划面积的55.2%,且多数土地集中连片、开阔平坦,有利于高端产业资源的聚集发展。园区基础设施完备,生态环境优美,配套服务设施齐全,政府服务高效,具有优良的投资环境,初步形成了一园多基地空间布局、121产业集群创新引领的发展格局,整体定位为首都绿色科技新磁极,京冀协同发展新支点。园区现拥有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卓欧制衣有限公司等众多企业,可享受国家、北京市、中关村示范区、延庆县的产业、资金以及智力资源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八达岭经济开发区1992年8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2000年12月晋升为市级经济开发区,2006年3月被市发展改革委确定为北京市保留的16家市级开发区之一,2009年6月被认定为北京市新能源产业基地,2012年被认定为市第三批生态工业试点园区。园区已实现道路、供水、排水等九通一平,先后引进了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风电叶片研发中心等一大批科技企业和研发机构,逐步形成风电产业、光伏产业、智能电网产业、生物质能产业、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延庆经济开发区1992年8月经市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升级为市级开发区,2006年通过ISO 14001国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成为第四批通过发展改革委审核的市级开发区。园区已实现八通一平,北京卓文时尚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九龙制药有限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入驻,形成了以纺织服装、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等产业为特色的三大产业聚集区,主导产业初步实现了规模化、集聚化发展构想。康庄农民就业产业基地依托八达岭经济开发区和新能源基地,实施整体运作、联动开发,不断提高北京和合拉链公司、北京光瑞机械制造公司等现有企业的产能,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建设,着重开发和引进总部经济,且组织一传多能培训工程,大力开展企业用人等培训活动。 二、主导产业 新能源与节能环保:清洁能源、能源互联网。 三、发展组团 延庆园组团总面积 5.8 平方公里,涵盖延庆经济开发区、八达岭经济开发区、康庄地块,聚焦清洁能源、能源互联网、园艺科技、体育科技等领域。紧抓冬奥会、世园会等重大发展机遇,推进土地开发利用,搭建创新和产业链服务平台,积极引进领军企业和人才,延庆经济开发区打造体育科技、园艺科技研发创新平台,八达岭经济开发区、康庄地块重点围绕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领域承接和服务中心城区高精尖产业项目,打造高精尖产业特色创新小镇。 四、特色产业园 延庆园/八达岭孵化器新能源谷园 主导产业:新能源与能源互联网 园区简介:园区占地面积6.67公顷,建筑面积6.8万平方米。园区已入驻企业22家,其中主导产业17家,园区企业入驻率达到81.09%,主导产业集聚度为79.4%。园区经过多年探索,通过利用资源优势,逐步摸索出服务园区企业的四个1模式,实现1个空间载体、1站式服务、1支科技创新基金、1名企业专职管家。园区不仅是延庆区提供空间载体面积最大的孵化器企业,也是延庆区最早从事孵化行业的国有企业,并且拥有延庆区第一支科创基金,园区内企业享受中关村及延庆区各项产业发展扶持政策;已经成为中关村延庆园发展的第三引擎,成为延庆区的创新高地。 企业入驻; 4006366558转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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