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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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商务局印发了《〈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深商务规〔2021〕2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实施细则》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推动电子商务跨越式发展,培育新常态下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经济发展质量提升,结合我市发展实际,市政府办公厅于2020年9月27日正式印发《深圳市关于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9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若干措施》于2020年10月26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若干措施》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府规〔2018〕1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明确各项政策措施的适用对象、申请条件、资金安排、支持标准等,确保政策公开透明、执行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市商务局制定《实施细则》。 二、主要条款说明 《实施细则》以《若干措施》为基础,围绕加速发展大型电子商务平台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强化跨境电商发展优势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及加大政府扶持服务力度等方面提出对应的资助或奖励项目的扶持方向和标准。 一是针对加速发展大型电子商务平台,提出对本地法人电子商务平台、引进大型电子商务平台的资助条件、资助标准和评审方式。二是针对大力推进电子商务应用,提出对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园区、国家级数字商务企业、纳统网络零售额达标企业、消费扶贫、电商直播基地、深圳商城的资助条件、资助标准和评审方式。三是针对强化跨境电商发展优势,提出对跨境电商通关监管场所、跨境电商专业服务的资助条件、资助标准和评审方式。四是针对完善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及加大政府扶持服务力度,提出对有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峰会、论坛及电子商务节庆等活动的资助条件、资助标准和评审方式。 三、政策有效期 《实施细则》自2021年7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