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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扶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配套措施
[地址:泉州安溪]面议为加快推动我县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在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扶持政策特别是全市民营经济发展1+N+N政策文件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进一步制定以下扶持措施。 一、推进民营企业做优做强 1.鼓励企业运用资本市场做大做强。 对在国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企业,给予500万元奖励,其中在科创板上市的叠加奖励95万元。 2.支持企业发展壮大 。对企业工业产值首次超过3亿元、5亿元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奖励。 3.培育发展服务型制造示范工程。 对获得国家、省、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对同一年度先后获得国家、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的,给予补差奖励。 4.鼓励首台(套)关键技术攻坚。 对获得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费补贴的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被评定为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和智能制造装备的装备产品,一次性补助20万元。 5.强化四上企业培育。 对经确认为新增纳统的规上工业、规上服务业和限额以上批发、零售、电商企业,第一年给予2万元奖励,第二年给予1.5万元奖励,第三年给予1万元奖励;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分3年期每年给予1万元奖励。对新增纳统的电商企业首年营业收入比前一年度增加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增加2000万元以上的给予4万元奖励,以此类推,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推进民营企业创新创造 6.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对获得国家重大重点专项、省级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分别按项目下达经费的20%、30%给予配套支持。在享受省、市科技创新券补助的基础上,再给予10%的配套奖励。对研发经费投入增量部分,在落实省定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的基础上,按县级承担部分的50%给予奖励。对新进入国家研发投入统计口径的规上企业,在落实省定企业研发经费分段补助的基础上,按县级承担部分的50%给予奖励。 7.支持企业创新平台建设。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补助。对国内一流高校、大院大所、知名企业到我县建立的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创新平台,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财政经费支持。对新获评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的配套补助。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同一企业申报多种平台称号和不同级次的科技创新平台认定,不重复补助。 8.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群体。 对当年培育3家及以上企业获得国高认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对列入市级瞪羚计划的入库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对首次申报并受理的省高或国高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高、国高企业,在落实省市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分别再给予10万元、30万元奖励。对直接认定的国家高新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对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 三、推进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 9.鼓励电商总部回归。 对县域外总部回归安溪的纳统电商企业,年网络销售额达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单家企业最高奖励不超过50万元。 10.推动跨境电商发展。 对跨境电商企业支付国际快件、邮政小包等年度物流费用达50万元以上的,按其国际物流费用的1.2%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企业建设跨境电商海外仓,自主建设仓储面积达1000平方米以上的,且当年度实际投资额达60万美元的项目,经综合评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资金补助。 11.促进电商聚集发展。 对入驻经认定的电子商务聚集发展平台、年交易额达500万元以上的纳统电商企业,根据合规凭证给予每平方米每月8元的租金补贴,单家企业年租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行业协会、电商园区(基地)组织5家以上电商企业抱团参加国内知名电商展、网货展等展会,经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按每个标准展位(3m3m)给予参展企业展位费补贴0.5万元,单家企业参展最高补贴3个展位,全年最高补贴不超5万元。 四、推进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创新 12.强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服务功能。 立足县域实际,将茶园、仓单、应收账款等纳入反担保物范围,拓宽反担保物类型。 13.设立产业、创业投资基金 。设立政府引导的产业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加快推动县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民企创新创业氛围。 五、推进民营企业人才引培 14.加强民营企业高层次人才培育引进 。对到我县就业创业的高水平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博士、硕士、本科生每人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安家补贴,分三年兑现。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泉州范围内无住房且未享受政策性住房的,可选择购买、承租等方式入住安溪人才公寓。经认定为第一至第六层次人才的,每月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2000元、1000元、800元、500元固定工作生活津贴。对引进台湾高层次人才的家属,根据其执业资格情况,优先安排相关工作岗位。引进人才申报认定国家、省、市级高层次人才,引荐方可享受最高30万元/人的引才推荐奖励。 15.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才引智。 对首次在安溪注册并为我县企业提供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其年纳税额或招工引工人数符合规定的,给予80-250平方米办公场地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28.75元/平方米/月,2022年起每年上浮15%,最高不超40元/平方米/月,补贴期限三年。给予服务机构税收减免优惠,第一年按其在安溪县本级留成部分的100%奖励,第二年至第五年按其年纳税额分别给予75%-85%奖励。 六、附则 16.单家企业当年度享受本措施的奖补金额总和不高于企业当年度的县级财政贡献总额。 17.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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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人才十条优惠政策
[地址:保定开发区]面议为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保定的战略部署,保定市11月17日正式发布《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保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也称保定人才十条)。 保定人才十条的出台,是对保定市现有人才政策的有力补充。制定人才十条,旨在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统筹用好国际国内、市外市内人才资源,聚集更多创新创业主体,吸引和鼓励更多优秀青年人才留保来保回保就业创业。十条举措以落户有奖励、就业有补贴、创业有扶持、购房有优惠、岗位有保障等方面为着力点,用真金白银支持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保就业创业。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欢迎落户保定。 保定市率先在省内提出,对首次落户保定主城区的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第二,助力安家乐业。 对在保定市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本科以上高校毕业生和同等学历水平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在主城区购买首套住房的,按照博士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6万元、本科每人2万元的标准发放安家费,安家费分2次发放。 第三,激励吸纳就业。 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硕士、紧缺急需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选聘入职,优先纳编,先加后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见习补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奖励。 第四,激励在保创业。 对符合条件的在保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创业补贴、社保补贴、房屋租金补贴、物业水电补贴,对在中国创翼互联网+挑战杯等大赛中获奖的优秀人才给予2万元至10万元的奖金。 第五,激励技能人才成长。 对取得保定市金牌技师保定市技术能手称号的技能人才给予一次性奖金。激励企业培养技能人才,对推行新型学徒制的企业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的补贴奖励。 第六,激励社会引才。 对在引进人才过程中起直接、关键作用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给予荐才单位10万或5万元奖励。 第七,提供贴息贷款。 高校毕业生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合伙创业或共同创业的,给予最高1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 第八,提供个税财政奖励。 在保定市就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30万元以上的,将其工薪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作为奖励金,一次性奖励给个人。 第九,提供住房保障。 一是鼓励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土地建设保障性人才住房,所建房屋全部由单位(产业园区)自持,用于保障引进人才使用,不能上市交易。二是对于在保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未落户我市的,可凭相关证明材料在我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所购住房上市交易需符合我市现行规定。三是柔性引进的高精尖和急需紧缺专业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工作期间可凭工作协议以家庭为单位在我市主城区购买1套住房。 第十,提供教育医疗服务。 博硕士子女,可按就近原则,安排入读幼儿园和义务教育学校。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享受医疗保健服务。 保定人才十条的制定,着眼于为保定发展积蓄年轻力量和新鲜血液,所以,适用范围明确为:措施发布后来保留保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学位研究生及取得同等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35周岁以下的全日制本科(含同等学历留学回国人员)及大专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及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首次来保就业创业的35周岁以下高级技师(技能等级一级)、技师(技能等级二级)、高级工(技能等级三级)。基本实现了对青年人才的全覆盖。 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保定市财政局表示,保定人才十条作为重要的惠民工程,财政局会千方百计积极筹措资金,确保上述人才政策落实到位。一是通过调整各级财政支出结构,消减一般性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等方式,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做好年初人才发展专项准备金的预算安排,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应享受的落户奖励、安家费补助等,待相关部门申报后,财政部门按规定拨付专项资金,确保人才政策执行到位。二是通过争取上级就业创业资金补助,确保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保就业创业能够享受创业补贴、财政贴息贷款,以及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入驻定点创业园区、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等进行初次创业的,可享受不超过3年的房租、物业、水电费补贴等。在激励技能人才方面,对获得保定市市金牌技师、保定市技术能手称号的,分别给予3000元、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待相关部门评定后,财政按规定拨付资金,确保政策落实到位。三是通过统筹整合财政其他不同渠道的政策扶持资金,确保各项支持政策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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